最近,很多陵水的朋友通过电话、留言问我们:“家里地要被征收了,到底能不能拿到补偿款?”“能拿多少钱呢?会不会被压价?”这些问题背后,是大家对“土地被收走,生活怎么保障”的担忧。今天,咱们就结合陵水的实际情况,把“征收补偿能不能拿钱、能拿多少钱”这件事掰开揉碎了讲,让您心里有底,知道自己的权利该怎么维护。
一、先给定心丸:陵水征收补偿,合法前提下一定能拿到钱!
首先明确回答:能拿到钱!
不管是土地征收还是房屋拆迁,只要征收程序合法(比如有省政府或国务院的批文、发布了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经过了公示等),被征收人就依法有权获得补偿。这是《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明确规定的,谁也剥夺不了。
不过要注意,“能拿钱”的前提是征收合法。如果有些地方没批文就强拆、不公告就占地,这就属于违法征收,此时不仅要争取补偿,还要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征收行为违法。但咱们陵水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区域,近年来征收程序越来越规范,绝大多数情况都是合法征收,补偿款是肯定会给的——关键是“给多少”“怎么给”“什么时候给”。
二、陵水征收补偿款到底有多少?这笔账得这么算!
很多朋友最关心“能拿多少钱”,但这个问题真没法“一刀切”回答。陵水的征收补偿不是“拍脑袋”定的,而是由土地类型、房屋情况、安置方式、区位因素等共同决定的。咱们一项项来看:
(一)土地补偿费:给“集体”,最终分到村民手里
如果您是农村村民,被征收的是集体土地(比如耕地、林地、宅基地),这笔钱是“大头”。
根据《海南省征地补偿费管理办法》,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政府统一制定,陵水目前执行的是海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3年更新过一轮)。简单说,就是把陵水的土地按区位(比如县城周边、乡镇、偏远村)划分不同片区,每个片区有对应的“地价”。
举个例子:
– 椰林镇、英州镇等县城或重点开发区域,区片综合地价可能在5万-8万元/亩;
– 本号镇、隆广镇等相对偏远的乡镇,可能在3万-5万元/亩。
这笔钱是给村集体的,但村集体必须按规定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户,剩下的30%用于村集体发展(比如修路、建公共设施等)。所以,您家地被征了多少亩、属于哪个片区,直接决定这部分补偿的“基础金额”。
(二)安置补助费:保障“长远生活”,和“人”挂钩
光给土地钱不够,还得考虑您家以后的生活。安置补助费就是用来“安置”被征地农民的,比如帮您买社保、提供安置房,或者直接给钱让您自己安置。
这笔钱怎么算?标准是“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ד安置补助费标准”。
–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一般按您家户口本上的农村人口算(具体以征收方案为准,比如有的地方规定“长期在本村生产生活的外嫁女也算”);
– “安置补助费标准”:陵水目前执行的是区片综合地价的1.5-3倍(比如地价5万/亩,安置补助费就是7.5万-15万/亩)。
举个例子:您家有5口人被纳入安置,土地在椰林镇(地价6万/亩),安置补助费按2倍算,那就是6万×2=12万/亩,如果您家被征了2亩地,这部分就是12万×2=24万元(具体分配方式可能按人头分,比如5口人每人4.8万)。
重点提醒: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能被挪用。如果村里说“这笔钱先留着发展”,您可以要求公开明细,确保自己的权益。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有啥补啥”,按实际价值算
这部分是“看得见”的补偿——您地上的房子、果树、庄稼、围墙、水井等等,都得按实际价值赔。
陵水的标准是“重置成本价”(也就是“重新建一个/种一个要多少钱”),具体由评估机构现场评估确定。比如:
– 房屋:砖混结构(比如两层小楼)可能补偿1200-1800元/平方米,土坯房可能600-1000元/平方米,装修部分(瓷砖、吊顶等)另外算;
– 青苗:水稻、蔬菜等短期作物,按亩产值补偿(比如一季水稻补1500元/亩);果树(芒果、槟榔等)按树龄、棵数算,比如挂果的芒果树可能200-500元/棵,刚种的可能50-100元/棵;
– 其他附着物:围墙(砖砌)150-250元/米,水井(机井)3000-8000元/口,具体看实际材质和大小。
避坑提示:评估时一定要在现场!如果评估机构漏评了(比如您家有个新修的化粪池没写进去),或者把砖混房评成土坯房,一定要当场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评估——这部分“细节”直接影响您能拿多少钱!
(四)社会保障费用:长远保障,不能少!
除了直接给钱,海南省还要求为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会保障费用(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笔钱由政府出,直接打入您的社保账户,确保您老了有养老金、病了有医保。
标准是“不低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时陵水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80倍”(比如陵水农村低保目前是600元/月,那就是600×180=10.8万元/人)。这笔钱虽然不直接发到手里,但关系到您未来的生活保障,必须确认是否足额缴纳。
三、陵水征收补偿款什么时候能拿到?这些时间节点要记牢!
很多朋友担心“签了协议,钱迟迟不到账”。根据法律规定,补偿款的支付有明确时间要求:
1. 签约后3个月内支付: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征收方必须在3个月内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被征收人(或村集体);
2. 社保费用及时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缴入社保专户。
如果超过时间没拿到钱,您可以:
– 先和征收方协商,要求书面说明原因;
– 协商不成,及时向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投诉,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催告——拖延支付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算)。
四、这些“坑”要避开!陵水征收中常见问题解答
咱们处理过不少陵水的征收案件,发现很多朋友因为不懂法,容易掉进“坑”里,导致补偿少拿、拿不到。下面这几个问题,您一定要重点关注:
问题1:“村里说‘先拆房后补偿’,能信吗?”
绝对不能! 法律明确规定“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先拆后补”都是违法的。如果征收方让您先签空白协议、先拆房子,说“后面肯定给钱”,一定要拒绝——一旦房子拆了,您就失去了谈判的筹码,很容易被“压价”。
问题2:“补偿标准是‘政府定的’,必须接受吗?”
不是! 补偿标准虽然由政府制定,但必须“公开、公平、合理”。如果您觉得补偿太低(比如周边房价都1万/平方米了,房屋补偿只给1500元),可以:
– 要求查看“区片综合地价文件”“附着物补偿标准”,看是否执行了最新标准;
– 申请听证:在补偿方案公示期内(一般30天),书面要求召开听证会,提出您的意见和诉求;
– 委托评估:如果对政府委托的评估机构结果不服,可以自己找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费用先垫付,如果最终证明评估不合理,可由征收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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