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咱农民的”命根子”,手里攥着红彤彤的土地经营权证,辛辛苦苦种了几年果树、蔬菜,或者建了养殖场,突然接到通知说要征收。这时候心里肯定犯嘀咕:我有土地经营权证,被征收到底有没有补偿? 补偿都包括啥?会不会被少给?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结合10年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经验,给您掰开揉碎了讲清楚,让您心里有底,维权不慌!
一、土地经营权证:您的”合法收益凭证”,征收补偿必须认!
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土地经营权证到底是个啥?说白了,就是您从村集体(或其他承包方)手里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身份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林业、畜牧业等,并且有权获得相应收益。这本证是国家对您合法经营权的认可——有证,就说明您在这片土地上的收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那土地被征收时,有经营权证到底有没有补偿? 答案是:必须有!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里的”原用途”,不仅指土地本身是耕地、林地还是草地,更包括您在土地上合法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您手里有经营权证,证明您的经营活动是合法的,因此因征收导致的直接损失、预期收益损失,都应当纳入补偿范围。
简单说:证是您要补偿的”底气”,没证可能麻烦,有证法律就站在您这边!
二、有证就有补偿!这3项补偿您千万别漏了
很多农民朋友遇到征收,只知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但土地经营权人能拿的补偿远不止这些。根据信凯律所代理的案例,以下3项补偿是您必须关注的,少一项都可能吃亏!
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直接归您,一分不能少!
这是最直接、最容易理解的补偿。只要您在土地上有合法的地上附着物(比如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灌溉设施、果树、苗木等)和青苗(正在生长的庄稼、蔬菜等),征收时就必须按实补偿。
– 怎么算? 一般由当地政府制定补偿标准,比如果树按棵数、直径计算,大棚按平方米计算,青苗按生长期(幼苗期、成熟期)补偿。但要注意:如果您的附着物是”特殊经营”(比如精品果园、花卉基地),标准补偿可能不够,可以申请专业评估,按实际价值索赔!
– 归谁? 这部分补偿直接归经营权人(也就是您),村集体无权截留!之前有客户李大哥在承包地上建了10个蔬菜大棚,征收时村委说”大棚补偿要分给集体”,我们拿着经营权证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据理力争,最终20多万大棚补偿全数打到李大哥账上。
2. 经营损失补偿:剩余年限的收益,必须”打包”赔给您!
这是最容易忽略的”隐形补偿”!您的土地经营权证上肯定有”年限”(比如承包到2028年),如果征收时经营权还没到期,导致您无法继续经营,剩余年限的预期收益损失,征收方必须补偿。
– 举个例子: 张阿姨2018年承包了10亩果园,经营权证到2038年到期,每年纯收益约5万元。2023年土地被征收,剩余5年经营期,那么经营损失补偿至少应为5万×5年=25万元(具体可结合行业平均利润、经营成本调整)。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78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经营收益是您的合法财产,因征收中断,当然要赔!
– 注意: 很多征收方会回避这项补偿,或者只给”几个月过渡费”,这时您一定要拿出经营权证,主张剩余年限的收益——这是您的法定权利!
3. 安置补助费:如果土地是您的主要收入来源,这笔钱也能要!
安置补助费本意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但如果您的土地经营权是主要收入来源(比如全家靠种植养殖为生),导致征收后生活困难,您也有权主张安置补助费。
– 谁能要? 需满足两个条件:① 土地经营权是您的”主要生活来源”;② 征收导致您”失去原有生活保障”。比如您专职承包土地种植,没有其他收入,征收后无法维持生计,就可以申请。
– 怎么给? 一般由征收方统一安置(比如提供就业岗位、社保补贴),或直接支付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看地方政策,但原则是”保障生活水平不下降”。
三、征收方”套路”多?这些坑要避开!
信凯律所每年接到上千个咨询,发现征收方常用地”套路”忽悠经营权人,尤其针对不懂法的农民朋友。下面这3个坑,您一定要避开!
坑1:”经营权不是所有权,补偿只给村集体”
这是最常见的话术!征收方会说:”土地是村集体的,补偿款都给村里,你只有经营权,没你的份。”大错特错!
– 法律怎么说?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2条明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经营权人就是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这笔钱必须给您!至于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的部分),村集体可以分配,但如果您是”本集体成员”,且经营权是”承包取得”,也有权参与分配;如果是”流转取得”(从别人手里转包),虽不能分土地补偿费,但经营损失、附着物补偿一分不能少!
坑2:”按政府标准补,多一分没有”
征收方拿出一份几年前的补偿标准文件,说”就按这个赔,多了没有”。但政府标准如果是”最低标准”,而您的实际损失远高于此,完全可以要求提高!
– 怎么办? 立即申请专业评估!比如您的果园是改良品种,市场价远高于普通果树,或者您的大棚是智能温控大棚,成本比普通棚高3倍,这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按实际价值索赔。信凯律所曾帮河北的王大哥做评估,普通果树补偿标准是200元/棵,而他的新品种樱桃树市场价值1200元/棵,最终按评估价补偿,多拿了18万!
坑3:”先签字,后补偿,不签就强征”
征收方为了赶进度,常施压”赶紧签字,签了给补偿,不签就强征”。记住:补偿没谈拢,坚决不签字!
– 法律后果: 一旦签字,即使补偿不合理,后续维权难度会大增(除非能证明”欺诈、胁迫”)。正确的做法是:拿到补偿方案后,先请律师审核,看是否有漏项、标准是否合法,再与征收方协商。协商不成,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一定保护勇敢维权的人!
四、专业律师介入:补偿款”多拿30%”不是梦!
征地补偿涉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多部法律,程序复杂(比如评估、听证、复议),条款专业(比如”区位价””综合地价”),普通农民朋友很难完全搞懂。这时候,专业拆迁律师的介入,往往能让补偿款”多拿30%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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