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顺德的朋友来问:”我们村这片地,前几年刚征过一次,现在又要征,这第二次征收的补偿到底该怎么算?会不会比第一次少?””上次征地时补偿就没给到位,这次又来,咱们老百姓该咋办?”
作为深耕征地拆迁领域15年的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我们太理解大家的担忧了。顺德第二次征收土地补偿,看似和第一次差不多,实则藏着不少”隐形规则”——补偿标准新旧交替、地上附着物重复计算、安置资格认定模糊…稍不注意,就可能少拿几万甚至几十万补偿。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聊聊二次征地的那些事儿,教您避开雷区,守住应得的权益。
一、先搞懂:什么是”顺德第二次征收土地补偿”?
很多朋友对”第二次征收”有误解,以为就是”同一块地征两次”。其实不然,顺德地区的二次征收通常分两种情况:
1. 同一地块”分批征收”
比如您家有一块3亩的承包地,2020年因修路征收了1亩,今年2024年因建学校要征收剩下的2亩——这就属于同一地块的第二次征收。
2. 同一区域”二次开发”
比如您们村2019年征收了东边的地建工业园,今年征收西边的地建保障房,虽然地块不同,但属于同一村集体土地的”二次征收”,补偿时可能会参考第一次的标准。
关键点:不管是哪种情况,第二次征收绝不是”第一次的翻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意味着:第二次征收的补偿,不能因为”之前征过”就随意降低标准,反而要结合当前物价、政策调整,确保您的权益不缩水。
二、第二次征收补偿,这4个”复杂点”90%的人容易踩坑
咱们处理过200多起顺德二次征地案件,发现90%的乡亲都在这几个问题上吃过亏:
❌ 坑1:补偿标准”新旧交替”,征收方说”按旧标准”怎么办?
顺德2021年更新了《顺德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3年又出了补充细则。很多征收方会说:”您家第一次征地用的是2018年的标准,这次还按旧的来。”
信凯律师提醒:这是不对的!根据”从新兼从优”原则,如果新标准比旧标准高,必须按新标准补偿。比如顺德2023年新规将”水田补偿标准”从6.5万/亩提高到7.2万/亩,您家第二次征收就算第一次按旧标准,这次也必须按7.2万/亩算!
❌ 坑2:地上附着物”重复计算”或”直接忽略”
比如您家第一次征收时,地上的果树补偿了,但当时没拆的旧仓库,第二次征收时征收方说:”上次已经算过’地上附着物’了,这次不再补偿。”
信凯律师提醒:地上附着物补偿遵循”谁所有谁补偿,本次征收本次算”原则!第一次没涉及的附着物(如旧仓库、新增的鱼塘),第二次必须单独补偿——这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2条明确规定的,征收方不能”一刀切”忽略!
❌ 坑3:安置补助”资格认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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