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家种了20多年的地,一直没确权,现在村里说要征收,补偿款能分到吗?”
“地是爷爷辈传下来的,没有证,补偿款是给村集体还是我个人?”
最近,我们接到不少老乡关于“未确权耕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的咨询。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征收补偿款更是关乎生计的大事。但“未确权”这三个字,让很多人心里没底:钱到底该给谁?怎么分才能不亏?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事掰开揉碎了讲清楚,帮您守住应得的权益。
一、先搞懂:什么是“未确权耕地”?为啥会没确权?
要谈补偿款分配,得先明白“未确权耕地”是啥。简单说,确权就是给土地办“身份证”——通过测量、登记、发证,明确这块地归谁承包、面积多大、位置在哪。而“未确权耕地”,就是还没完成这个流程,没有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地。
为啥会没确权?常见原因有这么几种:
– 历史遗留问题:比如早年土地承包时手续不规范,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
– 权属存在争议:兄弟俩、邻里间对地界有纠纷,一直没解决,导致确权卡壳;
– 手续不全:当年分地时,村集体台账丢失,或农户没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 错过确权时间:前几年全国统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时,部分农户因外出务工、信息不畅等原因没参与。
需要提醒的是:未确权≠没有权利! 只要您实际承包、耕种这块地多年,且有证据证明,法律依然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征收补偿款里,哪些钱和“未确权耕地”有关?
耕地征收时,补偿款一般包括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未确权耕地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通常比较好认定。
1.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
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这部分钱原则上归村集体所有。但村集体收到后,会依法提留一部分(一般不超过30%),用于集体发展、公益事业,剩余部分要分配给本集体成员。
2. 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补偿
这笔钱是为了保障因征地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如果未确权耕地的承包者属于村集体成员,且依赖这块地为主要收入来源,通常有权获得安置补助费。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谁种的归谁
比如您在地里种的果树、蔬菜,盖的简易棚,这些补偿款直接归实际投入人(也就是您自己),和土地是否确权无关。
三、未确权耕地补偿款分配,核心看这3个“关键点”
未确权耕地的补偿款分配,没有“一刀切”的标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但万变不离其宗,核心看这3点:
关键点1:您是不是“村集体成员”?
这是分配补偿款的“门槛”。村集体成员(比如户口在本村,且在本村承包土地的人)有权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非成员(比如户口已迁出,但还在种地的人)通常无法参与,但可能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举个例子:老张户口在A村,承包了村里5亩地但没确权,后来全家搬到城里,户口没迁。现在地被征收,老张作为村集体成员,有权参与土地补偿费分配,也能拿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但如果老张的户口已迁到B村,就不属于A村成员了,只能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钱。
关键点2:有没有“实际承包经营”的证据?
未确权耕地,最怕“嘴说不清”。如果能证明您长期实际承包、耕种这块地,补偿款分配时会更有优势。有效证据包括:
– 书面承包合同:哪怕年代久远、格式简单,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就是有力证据;
– 村集体证明:村委会出具的“该地由XX农户自XX年起承包经营”的证明,加盖公章后效力较高;
– 实际投入证据:比如购买种子、化肥的票据,修建灌溉设施的记录,邻里证人证言等;
– 历史缴费记录:过去缴纳农业税、提留统筹费的凭证(虽然现在取消了,但旧记录能证明承包关系)。
提醒:没有证据时,尽量和村集体协商,让其他村民或村干部出具书面证明,避免“空口无凭”。
关键点3:土地来源是否合法?
有些未确权耕地是“开荒地”“自留地”,需要区分来源:
– 合法开荒地:如果是在村集体指定的荒山、荒坡上开垦,且经村集体同意,开荒者可能获得部分补偿款(主要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土地补偿费仍归集体);
– 私自开荒地:未经村集体同意,在林地、保护地等禁止开垦的区域种地,不仅可能拿不到补偿,还可能面临处罚。
四、常见3种情况,补偿款这么分!
结合上面的“关键点”,咱们具体看看几种常见情况的分配规则:
情况1:有承包合同,但没确权——按合同约定分配
这是最简单的情况。比如您和村集体签了书面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30年,只是因为手续问题没确权。征收时,合同就是核心依据:
–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但村集体应按合同约定或村民大会决议,将大部分分配给您;
– 安置补助费:如果您依赖这块地生活,直接归您;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全部归您。
情况2:没合同,但实际耕种多年——看证据+村集体决议
这种情况在农村很常见,比如父辈传下来的地,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此时需要:
– 先收集证据:找老村民、村干部出具书面证明,整理历年耕种的照片、票据等;
– 再参与村集体分配:村集体制定分配方案时,您有权提出异议,要求根据“谁耕种、谁受益”原则分配。如果村集体拒绝,可以申请乡镇政府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案例参考:我们之前处理过河北某村的案子,李大叔家种了3亩地25年,没合同也没确权。征收时村集体以“无证”为由拒绝分土地补偿费。我们帮李大叔收集了邻居证言、历年农业税缴纳凭证,证明其长期承包事实,最终法院判决村集体支付李大叔70%的土地补偿费。
情况3:土地权属有争议——先确权,再谈补偿
如果这块地您和邻居、亲戚都有“主张”(比如都说地是自己的),属于权属争议。此时不能直接分配补偿款,需要先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权属:
– 协商:双方自行达成协议,签订权属确认书;
– 行政处理:向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农村局申请确权;
– 诉讼:对
©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23171号-6
京ICP备160231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