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后台收到很多朋友留言:“律师,我家老房子要拆迁了,补偿协议里只写了房屋价值钱,这合理吗?”“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到底该不该给?”“我开的商铺被征收,生意停了能赔损失吗?”
其实,这些问题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下称“第二十二条”)里都有明确规定!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掰开揉碎了讲,让您一看就明白:征收补偿到底包括哪些?哪些钱是您必须拿到的?遇到漏补、少补该怎么办?
一、第二十二条到底规定了哪些补偿?3大核心项目一次说清
先看法律原文(加粗重点):
“征收房屋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范围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简单说,只要您的房子被征收,这3笔钱必须到位!少一项都可能损害您的合法权益。咱们逐项拆解,看看每笔钱具体怎么算、怎么拿。
(一)第一笔: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房子本身值多少钱,一分不能少”
这是补偿的“大头”,也是最容易被“做手脚”的部分。注意:房屋价值补偿≠只算砖头钱!
1. 包括哪些内容?
– 房屋主体价值:比如您家100平米的砖混结构房,按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算(比如周边二手房每平米3万,那主体价值就是300万);
– 装修装饰补偿:您家刚花10万做的精装修(地板、橱柜、吊顶等),不能因为“要拆了”就忽略,必须单独评估补偿;
– 附属物补偿:院子里的果树、搭建的储物间、固定的太阳能热水器等,只要合理合法,都应折价补偿。
2. 怎么算才公平?
法律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关键点:
– “类似房地产市场价”:不是征收方单方面说多少就多少,得参考您家房子周边同一地段、同类户型、同等装修的二手房成交价;
– “评估机构要合法”:必须由您和征收方共同协商选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单方面找的评估结果无效!
⚠️ 常见误区:
“我家的老房子破旧,补偿肯定低?”——错!老房补偿按“市场价”算,不是按“建造成本”算。比如您家80年代的老平房在二环,周边新房10万/平米,那补偿价也得参考这个水平,不能因为“房子旧”就打折。
(二)第二笔: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家花多少钱,过渡期怎么住,都得管”
房子被征收,您得搬家、得找地方住,这些“额外花费”征收方必须承担!分两种情况:
1. 搬迁补偿:给“搬家钱”
– 内容:包括搬家费(请搬家公司、打包物品的费用)、设备迁移费(比如空调、热水器拆装、宽带移机等);
– 怎么算:一般按当地政府发布的标准,比如“每户1000-2000元”,或按实际票据报销(记得保留搬家合同、发票!)。
2. 临时安置补偿:给“过渡期房租钱”
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即给安置房),从交旧房到住新房中间有过渡期,这笔钱必须给!
– 怎么给:
– 提供周转房:如果征收方给您免费提供了临时住房(比如周转房),可能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但周转房面积不能小于原住房面积;
– 没提供周转房:必须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费,标准一般是“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比如您家原住房月租3000元,那临时安置费就不应低于3000元/月)。
– 注意:如果超过约定过渡期还没交房(比如原定1年交房,结果拖了1年半),临时安置费要加倍!(具体看地方规定,很多地方是“逾期1年内按1.5倍,逾期1年以上按2倍”)。
⚠️ 常见坑点:
“协议里只写‘搬迁费1000元’,没提临时安置费”——这明显违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要求“搬迁、临时安置”都要补,缺一不可。
(三)第三笔: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商铺、厂房被拆,生意停了能赔利润”
如果您家的房子是“非住宅”(比如开的商铺、小作坊、公司办公室),因征收导致停业,这笔钱必须赔!
1. 谁能拿?
– 必须是“合法经营”: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实际在经营(不能是“挂靠执照”);
– 经营场所必须是被征收的房屋(比如您用自家门面开超市,因征收关门了,就能赔)。
2. 怎么算?
法律没规定统一标准,一般按“实际损失”算,常见方式:
– 按利润算:参考征收前1-3年的平均利润(比如您家小店年均利润10万,那停产停业损失可能按“6-12个月利润”赔,即6-10万);
– 按租金算:如果您租的是别人的房子经营,因征收提前解约,可能赔“剩余租期的租金损失”;
– 按地方标准:很多城市会出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比如按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如3%-5%)算。
⚠️ 关键证据:
要拿到这笔钱,您得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纳税记录、近3年财务报表、经营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明“您确实在经营,且因征收停业了”。
二、这些“隐形补偿”您别漏!律师揭秘常见误区
除了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的3项,实践中还有2笔钱经常被忽略,但同样是您的合法权益:
1. 奖励性补偿:“按时签约、搬家,能拿额外奖金”
很多地方为了鼓励被征收人配合,会设“搬迁奖励费”,比如“签约期内签约奖2万,10日内搬家奖1万”。注意:奖励是“自愿”的,不能强迫您接受不合理的补偿条件才给奖励!
2. 补偿方式选择权:“要钱还是要房,您说了算”
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直接给钱)或“产权调换”(给安置房)。如果征收方只给一种选择(比如“只给房不给钱”),这是违法的!您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
三、补偿款谈不拢?信凯律师帮您3步破解难题
很多朋友遇到的问题是:“征收方给的补偿远低于市场价,协议我不敢签,但不知道怎么办。”别慌!遇到这种情况,专业律师能帮您:
第一步:查清“补偿是否合法”
信凯律师会先帮您审查:
– 征收项目是否有合法批文(如《征收决定》《补偿方案》是否公示);
– 评估机构是否由您和征收方共同选定,评估报告是否合法(比如有没有漏评装修、附属物);
– 补偿项目是否齐全(第二十二条的3项是否都包含)。
第二步:收集证据,争取合理补偿
如果发现补偿不合理,我们会帮您:
– 收集房屋产权证、装修票据、经营证明等证据;
– 委托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房屋价值(打破征收方“单方定价”);
– 与征收方协商,用法律依据和证据争取更高补偿。
第三步:法律维权,守住您的钱袋子
如果协商无果,我们会通过:
– 申请行政复议(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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