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农民朋友给咱们留言,说自家种地用的水源突然被征收了,地里的庄稼眼看着要旱死,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水源被征收后没水种地,到底能不能拿到补偿?补偿该找谁要?能拿多少?”
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结合12年征地拆迁法律经验,跟您好好聊聊这个话题——水源被征收导致无法种地,法律明确规定了补偿,咱们农民朋友一分钱都不能少!
一、先搞懂:水源被征收,为啥会影响种地补偿?
咱们农民种地,离了水就像人离了空气。您家的承包地能年年丰收,靠的就是稳定的灌溉水源——不管是村里的机井、河边的引水渠,还是自家修的小水塘,这些“水源”本质上都是土地的“生产伙伴”。
现在征收方把水源收走了(比如修水库、建工厂、搞城市化建设),直接导致您家地没水浇,庄稼种不了、收成全没了,这其实就是对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害。
《民法典》第327条明确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咱们农民手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用益物权”,水源被征收影响了您行使这个权利,法律必须给您补偿!
二、法律怎么说?水源征收的补偿依据有哪些?
可能有的征收方会跟您说:“水源是国家的,我们征收是合法的,哪来的补偿?”这话纯属糊弄人!咱们国家法律早就把“水源征收影响种地”的补偿说清楚了,您记好这3部法律:
1. 《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包含“附属设施”损失
《土地管理法》第48条明确,征收土地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里的“地上附着物”不光指房子、树,您家地里为灌溉修的水渠、水泵、机井房,甚至长期依赖的自然水源(比如经您改造的河塘),只要是因为征收导致无法使用,都属于“附着物”或“生产设施”,必须补偿。
2. 《农村土地承包法》:保障承包方的“收益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依法享有该土地相应权益”的权利。水源被征收导致您种地没收益,这就是对“收益权”的损害,征收方必须赔偿您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当年庄稼绝收的损失)和间接损失(比如未来几年找新水源的成本)。
3. 《民法典》:公平补偿是基本原则
《民法典》第243条强调:“征收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啥叫“公平合理?就是您因为水源征收少挣了多少钱、多花了多少钱,征收方都得给您补上,不能让您“吃亏”。
三、能拿到哪些补偿?具体怎么算?别让征收方“糊弄”您!
很多农民朋友最关心:“到底能拿多少钱?”信凯律师帮您梳理了3类必须拿到的补偿,您对照看看自家情况:
✅ 1. 直接经济损失补偿:“庄稼种不了”的钱
这是最直接的补偿——因为水源被征收,您家地里的庄稼减产甚至绝收,这部分损失必须全额赔偿。
怎么算? 一般按“前三年平均产值”来定。比如您家种小麦,前三年每亩年均产值1500元,今年因为没水浇绝收了,那每亩至少要补1500元;如果种的是经济作物(比如蔬菜、果树),产值更高,补偿也得跟着涨。
注意: 如果征收方说“只补青苗费,不补减产损失”,您千万别信!青苗费只是补“已经种下去的苗”,而“减产损失”是补“您本该挣到的钱”,这是两笔钱,少一笔都不行!
✅ 2. 替代水源成本补偿:“找新水源”的钱
水源被征收后,您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地荒着,得想办法找新水源——比如打新井、接自来水管、买抽水设备,这些钱都得征收方出。
怎么算? 按“实际合理支出”赔偿。比如打一口机井要2万元,铺引水管道要5000元,买水泵要3000元,这些有发票的实打实花费,征收方必须全额报销;如果暂时找不到替代水源,导致土地闲置,还可以要求“土地闲置损失补偿”(按当地土地流转价格算,比如每亩每年800元,直到找到新水源为止)。
✅ 3. 土地使用权价值减损补偿:“地不值钱了”的钱
长期没水种地,您家的承包地实际上“贬值”了——原来能种高产作物的地,现在可能只能种耐旱的杂粮,甚至只能荒着,这部分“土地价值下降”的损失,也得补偿。
怎么算? 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比如您家地原来每亩市场流转价格是1000元/年,因为没水,现在只能流转500元/年,那每年500元的差价,征收方得按土地剩余承包年限补给您(比如承包期还剩15年,就是500元×15年=7500元)。
四、现实中常遇到的“坑”,您踩过吗?
信凯律师办案时发现,征收方为了少给补偿,常用这3招“套路”农民朋友,您一定要警惕:
⚠️ 套路1:“水源是国家的,补偿只给村里,跟您没关系”
真相: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您家为灌溉修的水渠、水泵,或者您承包地里种的庄稼,补偿款直接归您,村里不能截留!
⚠️ 套路2:“签了协议再谈补偿,先签字后给钱”
真相: 征收必须“先补偿、后搬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2条明确规定:“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如果征收方让您先签字再谈补偿,您可以直接拒绝,这是违法的!
⚠️ 套路3:“补偿标准我们说了算,就这么多,爱要不要”
真相: 补偿标准不是征收方“拍脑袋”定的,必须参考“区片综合地价”(当地政府会公布),还要结合您的实际损失。如果征收方给的标准远低于市场价,或者明显不合理,您可以申请听证,或者直接找律师维权。
五、补偿谈不拢?信凯律师帮您3步维权!
很多农民朋友会说:“我懂法,但征收方不讲理,怎么办?”别担心,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深耕征地拆迁领域12年,帮全国2000+农民朋友拿过应得的补偿,总结出“3步维权法”:
🔍 第一步:证据梳理,让事实说话
咱们先帮您把证据“捋顺”:土地承包合同、水源使用证明(比如村里同意您用机井的证明)、近三年庄稼产量记录、损失照片/视频、征收方发布的公告文件……这些证据是维权的“弹药”,越全越好!
⚖️ 第二步:法律分析,明确补偿底线
信凯律师会根据您的证据,结合当地政策和法律,帮您算出“应得补偿清单”——比如直接损失多少、替代水源成本多少、土地减损多少,每一笔钱都有法律依据,让征收方没法“压价”。
💪 第三步:协商/诉讼,双管齐下争取权益
咱们先跟征收方“坐下来谈”,用法律依据和证据跟他们讲道理;如果协商不成,咱们就直接启动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信凯律师有丰富的庭审经验,知道怎么帮您把“该拿的钱”一分不少地拿回来!
真实案例: 去年河北的王大哥就遇到这事——村里水源被征收修水库,征收方说“只补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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