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们村说要修路,村委会直接通知我们补偿款他们统一管理,这合理吗?”“村委会有权决定我们每家能拿多少补偿款吗?”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留言,核心都围绕一个问题:村委会有权征收补偿款吗?作为专注征地拆迁法律事务10余年的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事儿讲透,让您彻底搞懂补偿款背后的“权力边界”,遇到问题不慌张,维权有方向。
一、先搞清楚:谁才是土地征收的“主角”?村委会有权征收吗?
要回答“村委会有权征收补偿款吗”,咱们得先明白一个更根本的问题:谁才有权征收土地?很多村民以为“村里说了算”,其实这是个天大的误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简单说,土地征收的“主角”只能是政府,而且是县级以上的政府,比如县政府、市政府。村委会呢?它只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压根儿没有权力征收土地,更别提决定“征不征”“怎么补”这些大事了。
那村委会在征收中到底扮演啥角色?法律也说了,它可以“协助”政府做一些工作,比如登记土地面积、确认地上附着物、传达政策信息等。但“协助”不是“主导”,更不是“代替”。就像村里修路,政府是“总指挥”,村委会顶多是“联络员”,负责帮着统计哪家地多少、房子多大,但“修不修”“补多少”,得政府按法律来,村委会无权拍板。
二、补偿款到底归谁?村委会能“代管”或“截留”吗?
搞清了征收主体,咱们再说说核心问题:补偿款的钱,到底该进谁的口袋?这也是“村委会有权征收补偿款吗”的关键——如果补偿款本就不该归村委会管,那“征收”“截留”自然就无从谈起。
土地征收补偿款一般包括三部分:
1. 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收的土地本身,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村集体),但最终要用于村民;
2. 安置补助费:专门给需要安置的村民,比如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社保费用等;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谁家的房子、树木、庄稼,就补给谁,直接打给村民个人账户。
这里要重点说土地补偿费:虽然钱先到村集体账户,但怎么分、分多少,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而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比如村里征地100亩,土地补偿费1000万,不能村委会说“留500万村里修路”就留了,得开会商量,多数村民同意才行,且分配方案要公示,每一笔钱花在哪、分给谁,都得明明白白。
特别注意:村委会无权“代管”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这两部分钱必须直接发给村民,任何“先打到村里账户,再慢慢发”的说法,都可能涉嫌违法。去年咱们信凯律所就接过一个案例:山东某村村委会以“统一办理社保”为由,扣留了20多户村民的安置补助费共计80多万,村民多次催要无果。我们介入后,通过向乡镇政府发律师函、申请行政复议,最终帮村民全额拿回了补偿款,还追究了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警惕!这些村委会行为可能“踩红线”,您有权说“不”!
实践中,不少村委会会借着“村民自治”的名义,干一些越权的事,咱们得擦亮眼睛,遇到这些情况直接拒绝:
1. 自称“征收主体”,让您签“村委会补偿协议”
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协议必须由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与村民签订。如果村委会拿着自己印的协议让您签字,说“村里负责补偿”,这协议大概率无效!因为村委会没资格当“甲方”,真正的甲方是政府。
2. 私自制定补偿标准,比政府规定低一大截
比如政府文件明确土地补偿费每亩5万,村委会却说“村里要提留20%,每亩只补4万”,这属于“克扣补偿款”。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由政府根据区位、产值等依法核定,村委会无权“打折”。
3. 截留、挪用补偿款,美其名曰“集体发展”
有些村委会会说“钱先放村里,以后给大家分红”“修广场、建学校,都是为了大家好”。但法律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直接发给需要安置的村民。如果村委会未经同意私自挪用,就是违法!
4. 不公开补偿款明细,村民问就“保密”
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款到账情况、分配明细等,都必须在村里公示至少30天,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村委会以“内部信息”为由拒绝公开,您有权向乡镇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举报。
四、遇到村委会越权,咱们该怎么办?3步维权指南!
如果您发现村委会在补偿款问题上“动手脚”,别慌,也别忍,按这三步走,合法维权:
第一步:收集证据,固定“违法事实”
证据是维权的“弹药”,务必保存好:
– 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可去政府官网查,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 村委会发的通知、协议、转账记录(比如补偿款没直接到您账户,而是先到了村里);
– 与村委会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注意合法录音,别偷录隐私);
– 其他村民的证言(如果多人遇到同样问题,可以联合维权)。
第二步:先协商,再举报,给村委会“改错机会”
可以先找村委会负责人沟通,明确说“法律要求补偿款直接发给我们,请按政策办”。如果协商不成,向乡镇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举报,要求他们监督村委会改正。这些部门有法定职责处理村民自治中的违法行为,举报时记得提交证据,说明具体问题(比如“村委会扣留我家安置补助费5万元,附上转账记录和补偿方案”)。
第三步:法律程序“兜底”,律师帮您“硬碰硬”
如果举报后村委会仍不改正,或者相关部门“不作为”,那就得走法律途径了:
– 行政复议:对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或村委会的“越权行为”(受政府委托时),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违法决定或责令改正;
– 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没结果,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告村委会“侵犯财产权益”或告政府部门“监督不力”;
– 民事诉讼:如果村委会私自截留您的补偿款(比如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可以直接起诉村委会,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这里要提醒大家:征地拆迁法律程序复杂,涉及很多专业细节(比如起诉期限、证据规则),自己硬扛容易走弯路。专业律师的介入非常关键——他们能帮您快速锁定违法点,制定最优维权方案,避免您“有理说不清”。
五、信凯律所:专注征地拆迁10年,帮您守好“保命钱”
作为北京专业征地拆迁律所,信凯律师事务所10年来始终站在村民一边,帮上千户家庭拿回了应得的补偿款。我们深知:补偿款是农民的“保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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