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说要征地,公告贴在村委会门口,可上面只写了征收范围和时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啥都没提,这合法吗?”
“最近总有人来家里量地,说土地要被征收了,但补偿方案一直没公示,我们该找谁问?”
最近,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接到不少来自农村朋友的咨询,核心问题都指向一个:土地征收时,补偿方案“神神秘秘”不公示,老百姓的权益该怎么保障?
作为专注征地拆迁法律事务10年的专业团队,我们深知土地对农民朋友的意义——那是“命根子”,是生活的依靠。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聊聊:遇到“征收不公示补偿方案”的情况,您千万别慌,更别随便签字,按这3步走,守好自家权益!
一、先搞懂:补偿方案“公示”,不是“可选项”,是“法律硬杠杠”!
很多朋友可能会想:“是不是征收方太忙,忘了公示?”或者“村里说后续会补,先等等?”
咱们得明确一点: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公示,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不公示就是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简单说,法律要求征收方必须把“怎么补、补多少、怎么安置”这些核心信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咱们老百姓,而且要贴在村里显眼的地方(比如村委会公告栏),至少公示30天,让大家有足够时间看、有地方提意见。
为什么必须公示?
您想想:土地是咱们的集体财产,征收相当于“集体资产处置”,如果补偿方案藏着掖着,怎么保证公平?怎么知道每亩地补多少钱、房子怎么安置、社保怎么落实?不公示,就像“买东西不告诉价格”,咱们连“议价”的机会都没有,权益怎么可能不受损?
二、警惕!没公示补偿方案,您可能面临这3大“隐形风险”
有些朋友可能会说:“没公示就没公示吧,反正最后会给钱的,差不了多少。”
这种想法可要不得!信凯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案例:补偿方案不公示的背后,往往藏着征收方的“小心思”,咱们稍不注意,就可能吃大亏!
风险1:补偿标准“被压低”,您却不知情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三费”是征地补偿的核心。法律明确规定,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区片综合地价”(省政府公布的最低补偿标准)。但如果方案不公示,征收方可能用“过时的标准”“邻村的标准”甚至“口头承诺”来糊弄您,等您发现时,可能已经比应得的少拿了几万甚至几十万!
风险2:安置方式“模糊化”,后续生活没保障
征地补偿不仅是“给钱”,还包括“安置”——比如给安置房、安排社保、提供就业机会等。如果方案不公示,征收方可能只提“给钱”,不提“安置”,或者用“以后再说”敷衍。等土地被收走了,钱花完了,住哪儿、养老怎么办?这些“长远问题”一旦没写进方案,后续维权难上加难!
风险3:维权证据“缺失”,想讨说法都没门
很多朋友等到签了补偿协议、拿了钱,才发现“补少了”,想维权却拿不出证据——因为当初补偿方案没公示,您不知道“合法标准是多少”,更不知道征收方承诺了什么。而征收方可能会说:“我们公示了,是你自己没看。”这时候,您连“没公示”的事实都很难证明,维权自然陷入被动。
三、遇到“不公示补偿方案”?别慌!3步维权指南,教您“硬刚”到底
既然不公示违法,那咱们该怎么维权?信凯律师团队结合10年办案经验,总结出“3步走”策略,简单实用,您照着做就行!
第一步:固定证据!“没公示”的事实,咱们先“留痕”
维权的第一步,是证明“征收方确实没公示补偿方案”。怎么证明?
– 拍照、录像:去村委会、乡政府公告栏(或其他可能公示的地方),拍清楚公告栏内容——如果只有“征收范围公告”,没有“补偿方案公告”,就拍下来;如果公告栏空着,也拍下来(记得带日期水印,比如用手机原相机拍,显示“2023年X月X日”)。
– 找证人:问问邻居、村民,大家是不是都没看到补偿方案公示,可以找2-3位村民作证(后续维权时,证人证言很关键)。
– 保存书面材料:如果征收方给了任何“通知”“告知书”(比如《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哪怕上面没写补偿方案,也要收好——这些能证明“征收程序已经启动”,但“补偿方案环节缺失”。
信凯提醒:这一步千万别省!没有证据,后面说“没公示”都可能被征收方否认,咱们就“有理说不清”。
第二步:主动出击!依法申请“信息公开”,让方案“现原形”
如果征收方“装傻”,咱们可以主动“逼”他们拿出方案——这就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利。
向谁申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征收相关信息(包括补偿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比如县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负责公开。您可以向这两个部门中的任意一个申请。
怎么申请?
– 书面申请:写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模板可以找信凯律师要),明确写明“申请公开XX地块(写清征收范围)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然后邮寄给相关部门(记得用“EMS”,保留邮寄凭证,上面要写清楚文件名称)。
– 口头申请:如果不方便写书面材料,也可以直接去相关部门的办公窗口,要求口头申请,但一定要让工作人员出具“收件回执”(证明您申请过)。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行政机关还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如果征收方没主动公示,咱们申请后,他们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要么给方案,要么说“不存在”(如果他们说“不存在”,您就可以问:“那你们是怎么制定补偿标准的?没有方案就征地,合法吗?”)。
第三步:对违法行为“说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给征收方“施压”
如果征收方对您的信息公开申请“置之不理”,或者答复“方案不存在”,甚至直接开始强推土地、强拆房屋——别怕,这时候咱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向征收方的“上一级机关”(比如县政府违法,就向市政府申请;市自然资源局违法,就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申请“复查”,要求确认“不公示补偿方案”违法,并责令他们公示。
– 行政诉讼:如果复议结果不满意,或者征收方还是不作为,咱们可以去法院“告”他们,要求法院判决征收方“限期公示补偿方案”。
信凯律师提示: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专业活”,涉及法律条文、证据组织、庭审流程,普通老百姓可能摸不着头脑。比如:
– 起诉状怎么写?要告哪个部门?
– 证据怎么排列才能让法官支持?
– 庭审时征收方律师“绕圈子”,怎么反驳?
这时候,专业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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