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家养猪场养了5年,突然通知说要征收,补偿款只给建造成本,连猪崽和饲料的钱都不够,这合法吗?”
“村里说我的猪舍是‘违建’,要拆但一分钱不补,真的没办法了吗?”
最近,咱们后台收到很多养猪场主朋友的私信,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征收养猪场补偿费到底合不合法? 面对征收方的“低价补偿”“程序模糊”,很多养殖户既担心失去生计来源,又怕自己不懂法吃亏。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结合10年拆迁维权经验,帮您彻底搞清楚:养猪场征收补偿的“合法性底线”在哪?哪些钱您必须拿到?遇到不合理补偿该怎么办?
一、先明确:征收养猪场本身合法吗?不是所有“拆”都合规!
很多养殖户第一反应是“国家征地,我能不配合吗?”但其实,征收本身是否合法,是补偿费合理性的前提。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合法征收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
1. 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
不是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拆您的养猪场。法律明确规定的“公共利益”包括:
– 国防和外交需要;
–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比如修高铁、建水库);
–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
–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
– 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的其他情形。
注意:如果征收方说是“商业开发”(比如建商场、盖楼盘),却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拆您的养猪场,这就涉嫌违法征收,您可以有权拒绝。
2. 必须有合法的审批手续
合法征收不是“一句话的事”,必须拿到这些“红头文件”:
– 征地批文:集体土地征收需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您可以让征收方出示《征地批复》原件,没批文就是“无证征收”,违法!);
– 征收公告:征收方要在村里张贴公告,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保障您的知情权;
– 补偿方案:要制定详细的补偿安置方案,并征求您意见(如果方案里只说“按政策补偿”,没具体数字和项目,可能不合规)。
3. 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情况下,征收方都不能在未给您补偿(或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您的养猪场。如果遇到“断水断电逼迁”“半夜强拆”,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您可以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
小结:只有同时满足“公共利益+合法审批+先补后搬”,征收本身才合法。如果征收程序不合规,您提出的“补偿费合法性”质疑就完全成立——程序违法,补偿自然不合法。
二、补偿费合法?必须满足这4个“硬性标准”!少一项都不行!
很多养殖户以为“补偿费=猪舍钱”,其实大错特错!合法的养猪场征收补偿,必须覆盖您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养猪场补偿费主要包括以下4部分,缺一不可:
1. 土地补偿费:别忽略“土地经营权”的价值!
养猪场占用的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比如村集体承包地),补偿费包括两部分:
–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但您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份额(一般是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具体看当地政策);
– 安置补助费:如果您是养殖户,因土地征收导致失去“养殖生计”,这笔钱必须给您(标准是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每公顷最高不超过15倍)。
信凯律师提醒:很多征收方只说“土地补偿给村里了”,不提安置补助费,这是在“钻空子”。您作为实际经营者,安置补助费是您的“生计钱”,必须主张!
2. 房屋及附着物补偿:猪舍、饲料库、化粪池,一样都不能少!
这部分是“看得见”的补偿,包括:
– 猪舍价值:不是按“建造成本”算,而是按“重置成新价+市场价”评估(比如您2018年花10万建的猪舍,现在同类材料建需要15万,加上折旧,评估价应接近12万左右);
– 附属设施:饲料库、化粪池、水井、电路、围墙等,都要单独评估补偿(比如化粪池按容积和材质补偿,电路按长度补偿);
– 地上附着物:如果猪场内有果树、蔬菜(比如种了喂猪的青菜),也要按棵数或面积补偿。
避坑指南:如果征收方拿出一份“打包价”清单,只写“猪舍补偿5万”,没有明细评估报告,您有权拒绝签字,要求重新委托有资质的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23171号-6 京ICP备160231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