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的城市化进程中,无论是修路建桥、新区开发,还是产业园区建设,土地征收都牵动着不少家庭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地里那些年复一年生长的树木——可能是您辛苦培育的果园、成材的用材林,或是房前屋后遮阴的景观树,一旦遇到征收,补偿标准直接关系到您的“钱袋子”。不少朋友咨询:“石家庄征收土地,树木到底怎么赔?不同树种、树龄补偿差多少?遇到不合理补偿该怎么办?”今天,咱们就结合石家庄市最新政策,把“树木补偿”这件事掰开揉碎了讲清楚,帮您守住应得的权益。
一、石家庄树木补偿标准:先看“分类”,再算“明细”
石家庄市征收土地时,树木补偿并非“一刀切”,而是根据树木类型、树龄、规格等综合计算。目前主要依据《石家庄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结合各区县具体政策执行。咱们先分大类看,您的树木属于哪一类,补偿差异可能很大:
1. 用材林:以“胸径”和“树龄”定价值
用材林主要指以木材生产为目的的树木,比如杨树、柳树、榆树、槐树等。这类树木的补偿核心是“胸径大小”(树干离地面1.3米处的直径),不同胸径对应不同单价,树龄也会作为参考(一般以10年、20年等分阶段)。
根据《标准》,石家庄常见用材林补偿参考如下(具体以各区县最新文件为准):
– 胸径5厘米以下:每棵10-20元(幼树,补偿侧重种植成本);
– 胸径5-10厘米:每棵30-80元(开始成材,价值提升);
– 胸径10-20厘米:每棵100-200元(进入速生期,木材价值较高);
– 胸径20厘米以上:每棵200-500元(成熟材,按市场木材价格折算)。
举个例子:如果您家地里种了50棵杨树,胸径平均15厘米,按每棵150元计算,仅用材林补偿就能拿到7500元。若征收方按“幼树”标准只给50元/棵,那就少补了5000元!
2. 经济林:重“产值”和“树龄”,盛果期补偿最高
经济林是咱们农民朋友的“摇钱树”,比如苹果树、梨树、桃树、核桃树、葡萄树等以果实收益为目的的树木。这类树木的补偿不仅要算树木本身价值,更要考虑“预期收益损失”(比如盛果期果树未来几年的收入)。
石家庄经济林补偿通常按“树龄阶段”划分,不同阶段补偿差异极大:
– 未结果期(1-3年):每棵50-150元(补偿种植成本+人工养护);
– 初果期(4-7年):每棵200-400元(开始挂果,有少量收益);
– 盛果期(8-20年):每棵500-1200元(产量稳定,是核心补偿阶段,需参考近3年平均产值);
– 衰果期(20年以上):每棵100-300元(产量下降,补偿侧重残值)。
特别注意:经济林补偿需提供种植证明、近3年产量记录、销售台账等,若您没有这些材料,征收方可能按“最低标准”测算,导致补偿缩水。比如赵县的张大哥有10亩梨树,盛果期每亩年产梨5000斤,市场价2元/斤,年产值1万元/亩。按《标准》,盛果期梨树每棵补800元,每亩110棵,应补8.8万元/亩;但征收方因张大哥拿不出产量证明,只按“初果期”300元/棵补偿,每亩少补5.5万元!
3. 苗木花卉:按“密度”和“规格”算,市场价是关键
如果您家是苗木基地(如松树苗、月季、冬青等),补偿会更复杂,需结合苗木品种、规格(高度、冠幅)、密度、市场行情综合评估。石家庄《标准》明确:苗木补偿分“密植”和“稀植”,密植苗(如绿篱)按亩补偿,稀植苗(如造型树)按棵补偿。
– 密植苗(每亩2000株以上):每亩5000-20000元(根据品种,如冬青苗每亩5000-8000元,松树苗每亩1万-2万元);
– 稀植苗(每亩500株以下):按市场批发价补偿,如高度2米的雪松每棵150-300元,冠幅1米的月季每棵20-50元。
提醒:苗木补偿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若征收方用“过时市场价”评估(比如用3年前的价格算现在的苗木),您有权申请重新评估。
4. 零星树木:房前屋后、田间地角“特殊对待”
对于房前屋后、田埂地角的零星树木(非成片种植),石家庄政策会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因为这些树木往往有“景观价值”或“情感价值”。比如:
– 用材类零星树(杨树、柳树等):胸径10厘米以上,每棵比成片林高20%-50%(如成片林150元/棵,零星树可补180-225元);
– 果树类零星树(柿子树、枣树等):盛果期每棵300-800元,比成片经济林高10%-30%。
二、征收中常见的“树木补偿坑”,您踩过几个?
政策写得清清楚楚,但实际征收中,不少朋友会遇到补偿“打折”的情况。咱们总结了石家庄最常见的4类问题,看看您有没有中招:
1. “一刀切”补偿:不管树种、树龄,统一给低价
有些征收方为了省事,不分用材林、经济林,不管树龄大小,直接按“每棵XX元”补偿。比如把盛果期苹果树(应补800元/棵)和幼树(应补100元/棵)都按200元/棵算,直接少补600元/棵!
应对:明确要求征收方出示《石家庄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指出“分类补偿”是政策要求,拒绝“一刀切”。
2. 评估程序“走过场”:不通知您到场,结果随意定
树木补偿需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但现实中,常有征收方“偷偷评估”——不通知您到场,不让您核对树木数量、规格,甚至评估报告上的树木品种和您实际种植的对不上(比如您种的是核桃树,报告写成槐树)。
应对:根据《土地管理法》,评估机构需由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时您必须到场参与,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若征收方拒绝,您有权拒绝签字。
3. 只补“树木钱”,不补“预期收益”
经济林的核心价值在于“持续结果”,但有些征收方只补树木本身的钱(比如盛果期苹果树只补300元/棵),不提“未来
©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23171号-6
京ICP备160231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