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咱们后台收到很多农民朋友的留言:“家里地要被征了,补偿款给多少算合理?”“村里说补偿标准是统一的,可为啥邻村比咱们高?”“补偿款拖了大半年没发,找谁说理去?”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征收土地补偿款更是咱们养老、生活的“保命钱”。但现实中,不少朋友因为不懂政策、不清楚流程,要么拿到补偿款比应得的少,要么迟迟拿不到钱,甚至签了“不平等协议”后悔莫及。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结合10年+三农征地维权经验,帮您把“农金三农征收土地补偿款”这件事掰开揉碎了讲——您该知道的标准、该留心的程序、该维权的途径,都在这里了!
一、土地征收补偿款常见的3大“坑”,您踩中了吗?
咱们先说说,为什么很多农民朋友拿补偿款时总觉得“不对劲”?其实,问题往往出在这几个“隐形陷阱”里,您一定要擦亮眼睛:
坑一:补偿标准“雾里看花”,您真的算清楚了吗?
征地补偿款不是“村里说多少就是多少”,它有明确的法定构成,主要包括三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 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具体看各省区片综合地价,这个标准政府会公开,您有权要求查看);
– 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标准是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比如您的房子、果树、蔬菜大棚等,按实际价值补偿,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但必须“据实评估”,不能“一刀切”。
常见套路:有些村干部会简化计算,只告诉您“每亩补X万”,却不说明包含哪些项目、怎么算出来的。比如王大叔家的2亩水田,村里说“每亩补5万,共10万”,可没提这5万里是否包含安置补助费,也没对地里的100棵盛果期桃树单独评估——实际上,仅桃树补偿就该有2万多,这一下就少了近一半!
坑二:程序“偷工减料”,您的知情权被忽视了吗?
土地征收不是“想征就能征”,法律规定了严格的程序,每一步都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但现实中,很多地方会“跳步骤”:
– 必须有的步骤:① 征地预公告(告知征地范围、目的,至少公示30天);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③ 调查登记(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数量,要您签字确认);④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至少30天,您有权提意见);⑤ 组织听证(如果多数村民对方案有异议,必须召开听证会);⑥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⑦ 支付补偿款、交付土地。
常见套路:有些地方直接贴个通知就让签字,说“不签就少给钱”,甚至把“调查登记”和“签协议”混在一起,让您没时间核对细节。李阿姨就遇到过:村里半夜贴了征地公告,第3天就催着签协议,她没看清条款,结果协议里写的“货币安置”后来变成了“留地安置”,补偿款打了折扣,维权时才发现“白纸黑字”很难改。
坑三:补偿款“层层截留”,到手的钱为啥“缩水”了?
法律规定,补偿款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全额支付,而且要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不能“中途挪用”。但现实中,“截留、挪用、拖延发放”的问题并不少见:
–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但必须用于发展生产、村民福利或安置,不能私自分掉,也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盖办公楼、还债);
– 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直接发给需要安置的农民(比如16岁以上未就业人员、老年人),不能“村集体统一扣留”;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谁的所有归谁,比如您的房子、果树,补偿款必须直接打给您本人。
常见套路:有些村以“集体发展”为由,截留50%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却不说明用途;或者把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混在一起,说“年底再分”,结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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