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个体工商户、企业主朋友向咱们咨询:“店铺要被征收了,我有营业执照,能不能拿到补偿?”“征收方说营业执照不算补偿范围,这合法吗?”其实,这些问题背后都指向一个核心——营业执照在征收中到底能不能换来补偿?如果该拿的补偿没给,咱们又该怎么办? 今天,信凯律师事务所就结合多年拆迁维权经验,用最通俗的话给您讲明白。
一、征收营业执照有补偿吗?关键看“实际经营”!
先给大家吃个定心丸:有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的,依法应当获得补偿! 但这里有个前提——不是简单“有个本子”就行,必须满足“实际经营”这一核心条件。
1. 哪些情况能拿补偿?分清“两类房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各地实践,咱们常遇到的经营性房屋分两类,补偿情况也不同:
✅ 第一类:纯经营性房屋(如商铺、餐馆、工厂)
这类房屋原本就是用来经营的,您办理了营业执照,一直正常纳税、经营,遇到征收时,除了房屋价值补偿,必然包含经营相关的补偿。比如沿街商铺、写字楼里的公司、生产厂房等,只要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能证明持续经营,补偿跑不了。
✅ 第二类:住宅改经营性房屋(如“住改商”小卖部、家庭作坊)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比如把临街住宅改成小超市、理发店,办了营业执照,也实际经营了。很多人担心“住宅性质”拿不到补偿,其实只要满足3个条件,同样能主张经营补偿:
– 有合法营业执照:执照在有效期内,登记地址与被征收房屋一致;
– 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能提供纳税记录、进货单、水电费发票等证明(各地年限要求可能不同,但1年是普遍标准);
– 因征收造成实际经营损失:比如店铺被拆后,确实无法继续经营,产生了利润中断、搬迁等损失。
❌ 注意:这2种情况,可能拿不到经营补偿!
– “空挂执照”:只办了营业执照,但从未实际经营(比如为了孩子上学挂个执照),没有经营流水、纳税记录,这种无法主张经营补偿;
– 执照已过期或被注销:征收时营业执照已经失效,且没有及时续期,也无法证明“实际经营状态”,补偿可能受影响。
二、营业执照对应的补偿,到底能拿哪些钱?
很多朋友以为“营业执照补偿”就是一笔钱,其实不然。根据法律规定,因征收造成的经营损失,补偿包含4大核心项目,咱们一项项看:
💰 1.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核心中的核心!)
这是经营补偿的“大头”,指的是因征收导致店铺无法正常经营,造成的利润损失。怎么算?各地标准不同,常见3种方式:
– 按利润计算:提供征收前1-3年的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算出平均月利润,乘以过渡期(比如预计6-12个月恢复经营);
– 按房屋面积补偿:部分地区直接规定“每平方米补偿XX元”(比如北京某区规定商业用房每平方米补偿500-800元/月);
– 协商评估:由征收方和咱们共同委托评估机构,根据经营行业、地段、客流量等估算损失。
信凯提醒:这笔钱最容易“扯皮”,征收方可能故意压低标准,比如只按最低面积补偿,或否认您的利润数据。这时候,专业评估和证据就至关重要了!
📦 2. 搬迁费(设备、货物、库存的“搬家钱”)
经营场所的搬迁和住宅搬家可不一样!咱们店里的设备(如餐馆的灶具、工厂的机器)、货物(如超市的商品、服装店的库存)、办公设备等,都需要专业搬运和重新安装。补偿包括:
– 设备搬迁费:拆卸、运输、安装、调试的费用(比如大型机器需要吊车、技术人员);
– 货物搬迁费:易损品(如食品、玻璃制品)的包装、运输损耗;
– 临时仓储费:如果新址还没确定,货物需要临时存放,这部分费用也能主张。
常见坑:征收方可能只给“一次性搬家费”(比如按户给2000元),完全不够覆盖实际成本!这时候咱们要提供设备清单、货物价值证明,要求按实际损失补偿。
🏠 3. 临时安置费(过渡期的“房租补贴”)
如果征收是“先拆后补”,咱们需要另找地方临时经营,这段时间的租金、水电费等,征收方应当补偿。计算方式一般是:
– 按经营面积补偿:比如每月每平方米补偿30-50元,乘以过渡期月数;
– 按实际租金支出:提供新址的租赁合同、付款凭证,要求全额补偿(但通常有上限,比如不超过原址租金的1.2倍)。
注意:如果是“产权调换”(给咱们新的经营用房),过渡期一般从交房到约定交新房为止;如果是“货币补偿”,过渡期通常给3-6个月。
🎨 4. 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店铺“颜值”的价值)
咱们店铺的装修(吊顶、墙面、地板、招牌)、附属物(空调、货架、监控等),都是经营投入,征收时应当折价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是:
– 按折旧率计算:装修成新率(比如5年内的装修按80%补偿,10年内的按50%);
– 协商评估:对特殊装修(如定制门头、豪华装修),可委托评估机构单独评估。
避坑指南:征收方可能按“住宅装修标准”补偿(比如每平方米只补300元),远低于商业装修成本!咱们要保留装修合同、付款发票,证明装修的实际价值。
三、遇到这3种情况,您的补偿可能“打折扣”!
信凯律师在办案中发现,征收方为了降低成本,常会用这3招“套路”经营者,咱们一定要警惕:
🚨 1. “营业执照过期了,一分钱不补!”
真相:即使营业执照过期,如果能证明征收前仍在实际经营(比如有近期的进货单、销售记录、顾客证言),仍可主张补偿。法律保护的是“实际经营行为”,而非“执照有效期”本身。
🚨 2. “住宅改经营?没门!只给住宅补偿!”
真相:如前文所说,“住改商”满足“执照+持续经营+实际损失”3个条件,就必须给经营补偿。征收方说“不给”,要么是不懂法,要么是故意压价。这时候,拿出您的纳税记录、水电费发票(商业用电用水价格和住宅不同,是铁证!),直接反驳。
🚨 3. “我们只补房屋价值,经营损失你自己承担!”
真相:这是最违法的说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明确规定,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就是说,经营补偿是法定项目,不是征收方的“恩赐”!遇到这种情况,别犹豫,直接维权。
四、想拿到合理补偿?这4步一定要走对!
很多朋友遇到征收补偿纠纷,要么“忍气吞声”接受低价,要么“硬碰硬”和征收方吵架,其实都不可取。信凯律师帮您总结4步维权法”,合法高效拿补偿:
🔍 第一步:收集证据!(维权的“弹药库”)
证据是谈判和诉讼的基础,现在就动手整理这些材料:
– 经营主体证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
– 实际经营证据:近1-3年的纳税申报表、银行流水(显示“营业收入”)、进货单、销售合同、顾客消费记录;
– 损失证据:装修合同及发票、设备购买凭证、货物清单、新址租赁合同(若已找到)、员工工资表(证明员工安置成本);
– 征收相关文件:征收公告、补偿方案、评估报告(如果征收方给了)。
信凯提醒:所有证据尽量保留原件,复印件要加盖“与原件一致”章;电子证据(如微信收款记录、聊天记录)要公证或截图备份。
📄 第二步:核对征收方案!(找出“漏洞”)
拿到征收方的《补偿方案》后,重点看3点:
– 是否包含经营补偿:有没有明确“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项目;
– 补偿标准是否合理: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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