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我家房子要征收了,补偿方案里给的价钱比周边房价低一截,我找征收办商量,他们说‘标准都统一,您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这合法吗?”
“李阿姨,您别急!法律白纸黑字写着,征收补偿不是单方面的‘通知’,必须和您协商一致才能定。对方这么说,本身就是违法的!”
最近,我们信凯律所接到很多类似咨询:老百姓遇到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想协商却被“踢皮球”,甚至被威胁“不签字就强拆”。其实,实施征收项目补偿要协商一致,这不是“商量”,而是法律赋予您的硬核权利!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说:为什么必须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怎么办?怎么通过协商拿到合理补偿?
一、先搞懂:什么是“征收补偿协商一致”?
简单说,就是征收方(比如政府、征收办)和被征收人(您)坐下来,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位置、停产停业损失这些核心问题,达成双方都同意的意见,最后签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很明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并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
说白了:补偿不是“单方面定价”,而是“双向商量”。您有权利提出诉求,征收方有义务回应;双方谈不拢,就不能强制签协议,更不能直接强拆。
二、为什么必须“协商一致”?3个关键原因您得知道
1. 每家情况不一样,“一刀切”补偿肯定不公平
张阿姨在临街开了20年小卖部,每月收入稳定;李大爷是退休工人,住的是单位分的公房;小王刚买了婚房,还背着房贷……同样是征收,但他们的“损失”完全不同:
– 张阿姨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比如每月3000元利润,过渡期2年就得7.2万);
– 李大爷可能更在意安置房位置(住了半辈子老城区,不想搬太远,不然看病、买菜不方便);
– 小王则关心补偿款够不够还房贷(房子买时200万,现在市场价300万,补偿只给220万,缺口谁补?
如果征收方拿“统一标准”搪塞,比如“不管商铺住宅,每平米补1.5万”,对张阿姨、小王来说就是“明摆着吃亏”。协商一致,就是让补偿“量身定制”,真正弥补您的实际损失。
2. 协商是“权利前置”,没协商就强拆,违法!
我们办过这样一个案子:北京朝阳区刘先生的院子被征收,征收办直接贴了《补偿决定书》,说“按每平米2.6万补,15天内搬走,否则强拆”。刘先生找我们一看,问题大了:
– 从没人和他谈过补偿细节,比如院子里的果树、自建房怎么算;
– 周边类似房子市场价已经3.5万/平米,补偿价差了近40%;
– 《补偿决定书》没写安置房位置,只说“另行安置”。
我们立刻帮刘先生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最终认定:征收方未履行协商程序,补偿决定违法,撤销!
法律程序是“先协商、后决定”:协商是必经步骤,跳过协商直接“下通知”,本质是剥夺您的知情权、参与权,这样的补偿决定,到法院也站不住脚。
3. 协商一致才能“案结事了”,避免后续扯皮
您想,如果补偿方案是您“被迫签字”的,心里肯定憋屈:搬走后发现安置房面积缩水、补偿款迟迟不到账,再想维权就难了。但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签的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
– 补偿款什么时候到账(比如“协议签后30日内支付”);
– 安置房交房标准(比如“简装、带燃气暖气”);
– 搬迁补助费多少(比如“一次性支付2000元”)。
这就是“法律合同”,征收方不履行,您可以拿着协议直接起诉;您履行了义务,对方也不能反悔。协商一致,本质是给双方“上保险”,避免“签完字就变卦”。
三、协商不一致,征收方“硬来”怎么办?3步应对策略
现实中,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谈了3次,征收方咬死“就这个标准,多一分没有”,甚至放话“不签字,我们就申请法院强拆”。别慌!您手里有“法律武器”:
第一步:看清“套路”,别被威胁吓住
征收方常用的“施压话术”,您要会分辨:
– “这是政府项目,个人必须服从”——征收是为公共利益,但公共利益不等于能牺牲个人权益,补偿合理才能谈“服从”;
– “别人都签了,就您不签”——补偿是“一对一”的事,别人签多少和您无关,说不定别人也是被忽悠签的;
– “不签字就按最低标准补”——法律没规定“不签字就降标准”,补偿标准是法定的(比如参照市场价),不会因为您“不配合”就降低。
记住:威胁越狠,越说明他们心虚。真要走法律程序,他们也得拿出“协商过”的证据,否则就是违法。
第二步:固定证据,为维权“留后手”
协商时,一定要“留痕”!比如:
– 录音录像:和征收方谈话时,打开手机录音(提前告知“我在录音”,避免法律风险),问清楚“补偿标准怎么定的?”“我的商铺停产损失怎么算?”;
– 保留书面材料:征收方给的《补偿方案》《宣传册》《通知》,哪怕是一张纸条,都别扔,上面可能有“补偿标准”“协商时间”等关键信息;
– 记好协商日志:每次协商的时间、地点、对方姓名、谈话内容(比如“3月5日,征收办张主任说,商铺停产损失只补3个月,我要求补12个月,没谈拢”)。
这些证据,后续不管是行政复议、诉讼,都是“王牌”——您能证明“我积极协商了,是对方不讲理”,法院才会支持您。
第三步:找专业律师,把“协商”变“平等博弈”
为什么很多人协商失败?因为您和征收方“信息不对称”:
– 他们懂法律、懂程序,知道怎么“卡”您的弱点(比如“您没房产证,补不了这么多”);
– 您可能连“市场价怎么评估”“停产损失怎么算”都不清楚,只能被动接受。
而专业拆迁律师,就是帮您“扳回平等”:
– 查清项目合法性:征收有没有批文?评估机构是不是有资质?程序是不是合法?如果项目本身违法,您可以直接主张“停止征收”;
– 算准补偿底线:根据当地房价、政策、您的实际情况,帮您算出“合理补偿范围”(比如北京某小区,市场价3.5万/平米,您的房子至少该补3.2万以上);
– 主导协商节奏:律师会和征收方“专业对话”,用法律条款、证据压住对方的“霸王条款”,比如“你们评估时没考虑我的土地证面积,违反《评估办法》第12条,必须重新评估”。
就像我们之前办的案子:海淀区张女士的服装厂被征收,征收方一开始只肯补150万(连机器设备损失都不够)。我们介入后,查出评估机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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