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租了个门面做小生意,一直没办营业执照,现在说要征收,是不是一分钱补偿都没有?”
“我家的仓库因为历史原因没办执照,用了十几年,征收方说这是‘违建’,不给停产停业损失,这合理吗?”
在日常咨询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焦虑。很多经营者因为场地没有营业执照,遇到征收时就“心里发慌”,担心自己“不合法”直接失去补偿权益。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事说明白:场地没有营业执照,征收时到底有没有补偿?能拿哪些补偿?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先打破误区:没执照≠没补偿!法律看的是“实际损失”
很多人以为“营业执照是补偿的前提”,其实这是个误解。咱们国家的征收补偿,核心原则是“填平损失”——只要您的场地和经营行为是“实际存在的”,因征收遭受到了损失,就应该得到合理补偿,有没有营业执照只是其中一个参考因素,不是“一票否决”的关键。
为什么这么说?咱们看两条规定: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明确,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安置补偿、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三项里,没一项写着“必须有营业执照才能给”。
– 《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简单说:法律补偿的是“实际损失”,而不是“一纸执照”。您没执照可能有客观原因(比如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变化、场地性质限制等),只要您能证明“场地是您的”“您确实在经营”“征收让您亏了”,就有权利争取补偿。
二、无营业执照场地,到底能拿哪些补偿?3类核心钱款别漏掉
具体到无营业执照的场地,征收补偿通常包括以下3类,咱们一项项说清楚:
1. 房屋/场地本身的价值补偿:只要不是“违建”,就该给!
不管您有没有营业执照,只要您的房屋或场地是“合法建筑”,就应当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比如:
– 您自建的厂房,虽然没办执照,但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或历史建房证明;
– 您租的门面房,房东有合法产权,您只是“没办经营执照”,但房屋本身是合法的。
注意:如果征收方以“没执照”为由,直接把您的场地认定为“违建”并拒绝补偿,这是不合法的!“违建”认定有严格程序(比如需要规划部门调查、出具认定书、告知您救济途径等),不能简单和“没营业执照”划等号。
2. 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搬家就得花钱,这笔钱不能少!
只要您因为征收需要搬离场地,就有权获得搬迁补偿(比如设备搬运、物品拆卸的费用)和临时安置补偿(比如过渡期租房的费用、停产期间的场地租金等)。
举个例子:您在没执照的场地里开了个小加工厂,征收时需要把机器设备搬到新地方,这中间的运输费、安装费,还有新场地没找到前临时租仓库的费用,都属于“搬迁安置补偿”,和有没有营业执照没关系——只要您确实因为征收搬了家,就该给。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重点!没执照也可能拿到,关键看证据!
这是很多经营者最关心的一笔钱。征收导致您无法继续经营,损失了利润,这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能不能拿到?能!但需要您证明“确实在经营”。
怎么证明?即使没有营业执照,您也可以收集这些证据:
– 经营流水: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收款截图、进货发票、销售台账;
– 经营痕迹:场地照片(比如招牌、设备、货物)、水电费缴纳记录(商业用电用水标准)、与客户的合同或聊天记录;
– 证人证言:员工、邻居、供应商证明您“长期在此经营”;
– 其他材料:比如您曾缴纳过“个体工商户税”(即使没办执照,但实际纳税)、或办理过“临时经营许可”等。
只要能证明“您在征收前确实在场地内持续经营”,即使没有营业执照,征收方也应当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是按“您前几年的平均利润”或“行业平均利润”计算,具体看当地政策。
三、3个常见“坑”,千万别踩!
很多征收方会利用“无营业执照”这一点,故意压低补偿甚至不给补偿,咱们要警惕这些套路:
坑1:“没执照就是违建,一分不补!”
如前文所说,“违建”认定有严格标准,需要看房屋建设时间、是否符合规划、是否有历史原因等。比如很多农村自建房、老城区门面房,因为历史政策没办执照,但实际用了几十年,不能直接认定为“违建”。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让征收方拿出“违建认定书”,并告诉您认定依据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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