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矿业企业老板和从业者给咱们留言:“以前开矿每年都要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听说现在不收了?可为啥还有人接到补缴通知?”“这费到底停没停?要是以前欠缴,现在还要不要补?”这些问题看似简单,背后却藏着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的大变化。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结合最新政策和实务经验,给您掰开揉碎了讲清楚——矿产资源补偿费现在到底还在不在征收?遇到相关问题又该怎么处理?
一、先搞懂: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个啥?为啥以前要收?
在说“现在还征不征”之前,咱们得先明白这个“费”到底是干嘛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简单说就是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因耗用了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而向国家缴纳的一种补偿性费用。它和资源税、矿业权价款等,共同构成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的主要税费体系。
这个费最早是1994年开始征收的,依据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当时的目的很明确:国家作为矿产资源的所有者,通过收取补偿费,实现“谁开发、谁补偿”,保护国家资源权益,同时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采。比如,某煤矿企业每年开采100万吨煤,就要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比如1%)缴纳补偿费,直接上缴国库。
二、核心问题:现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到底还征不征?
直接给结论:目前,矿产资源补偿费已全面停止征收!
如果您现在还被要求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一定要提高警惕——要么是政策理解有误,要么可能遇到了不规范收费。
为什么停征?政策依据是啥?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退出”,不是突然拍脑袋决定的,而是国家税费改革的重要一步。核心依据是两份关键文件:
1. 《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
2016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要求“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这意味着,从2016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统一停止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原先由补偿费承担的“资源耗用补偿”功能,通过改革后的资源税来实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实施)
2020年实施的《资源税法》,更是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改革成果: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收费基金并入资源税,实现了“费改税”。简单说,以前企业既要交资源税,又要交补偿费,现在只需交资源税,税负更透明,征管更规范。
停征后,企业还用关心“补偿费”吗?
虽然现在不征了,但历史遗留问题仍需关注。比如:
– 2016年7月1日之前,企业是否存在欠缴的补偿费?
– 过去有没有因计算错误、政策理解偏差多缴了费,能否申请退还?
– 部分地方是否仍以“补偿费”名义违规收费?
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甚至法律风险。咱们接着往下说。
三、常见误区:为啥还有人以为“补偿费还在征”?
实践中,不少企业对“补偿费停征”仍存在困惑,主要源于以下几种情况:
误区1:把“资源税”当成“补偿费”
改革后,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税率都做了调整,部分企业发现“税比以前费高了”,误以为“补偿费只是换了个名字继续收”。其实不然:资源税是“价内税”,税率由各省根据资源禀赋确定(比如煤炭税率2%-10%),而补偿费是按销售收入固定比例征收(比如1%),两者性质、计算方式完全不同。资源税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并非“补偿费变相征收”。
误区2:地方“土政策”违规收费
尽管国家明令停征,但个别基层地区可能因财政压力、政策理解偏差,仍以“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补偿费”等名义向企业收费。这种情况属于违规收费,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税务部门或上级机关投诉。
误区3:历史欠缴被追缴,误以为“还在征”
比如某企业2015年欠缴补偿费50万元,2023年被税务部门通知补缴。企业负责人可能疑惑:“不是停征了吗?为啥还要补?”这里要明确:停征是指“不再产生新的缴费义务”,但改革前已经发生的欠费,仍需按原规定清缴。就像“某项税收取消后,以前偷逃的税款仍要追缴”是一个道理。
四、实务难题:遇到“补偿费”问题,企业该怎么办?
无论是历史欠缴争议、多缴费用退还,还是被违规收费,企业都需要理性应对,避免因处理不当陷入被动。结合信凯律所多年的实务经验,给您几个实用建议:
情况1:接到“补缴2016年前补偿费”通知,怎么办?
第一步:核实欠费事实
要求征收部门提供:
– 欠费时间段、具体金额的计算依据(比如销售收入台账、费率适用文件);
– 是否超过追征期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欠税追征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5年,偷逃税无追征期限制)。
第二步:核对政策适用
确认欠费期间是否存在“减缴、免缴”情形(比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可申请减缴或免缴)。如果企业符合条件但未申请,可补充材料说明情况。
第三步:积极沟通协商
如果对欠费金额有异议,可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与征收部门沟通。信凯律所曾代理过某铁矿企业案例:企业被要求补缴2014-2015年补偿费80万元,我们通过核查发现,其中30万元属于“已报废矿产品的销售收入”,按规定不应计入缴费基数,最终帮助企业减免了30万元。
情况2:怀疑被“违规收费”,如何维权?
如果2023年仍有部门以“补偿费”名义收费,您可以:
– 要求出示收费依据:对方必须提供国家或省级层面的政策文件(仅凭“红头文件”或“领导批示”无效);
– 拒绝缴纳并留存证据:对收费通知、缴费凭证、沟通记录等拍照或复印留存;
– 向上级部门投诉:向当地税务局、财政局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必要时可提起行政诉讼。
情况3:以前多缴了补偿费,能退吗?
可以申请退还!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多缴的补偿费,企业可在自缴纳之日起3年内,向征收部门书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信凯律所曾帮助某石材企业成功退回多缴的12万元补偿费——企业2015年因财务人员计算错误,将“加工后销售收入”按“原矿销售收入”申报缴费,我们通过调取销售合同、加工记录等证据,证明多缴事实,最终顺利退款。
五、为什么建议您“遇到问题就找律师”?
矿产资源税费问题,看似是“钱的事”,实则涉及政策解读、证据梳理、法律程序等多个专业领域。企业自己处理,常因不熟悉规则而“吃亏”:
– 不懂追征期限,可能被迫缴纳本该免除的欠费;
– 不会收集证据,难以证明“多缴”或“违规收费”;
– 错过申诉时效,导致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而专业律师能帮您:
✅ 精准适用政策:快速定位国家、地方层面的最新文件,避免因“信息差”踩坑;
✅ 全面梳理证据:从财务数据、合同台账到政策文件,构建完整的证据链;
✅ 高效沟通维权:通过法律意见书、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帮您争取最优结果。
六、信凯律所:专注矿产资源法律事务,为您保驾护航!
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内知名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在矿产资源领域积累了10年+实务经验,已为全国200+矿业企业、个体从业者提供过税费争议、矿业权纠纷、环保合规等法律服务。我们的优势在于:
1. 专业团队,深耕领域
由多名曾参与矿产资源税费政策研究的律师、税务师组成团队,对资源税改革、补偿费历史遗留问题有深入研究,能精准判断案件突破口。
2. 成功案例,值得信赖
– 案例1:山东某金矿企业被追缴2013-2015年补偿费120万元,我们通过证明“部分销售收入属于采矿权出让收益已覆盖范围”,最终帮企业减免70万元;
– 案例2:河北某石灰石矿遭遇“违规收费”,当地部门以“资源保护费”名义要求每年缴纳15万元,我们提起行政诉讼后,对方主动撤销收费通知;
– 案例3:某矿业集团因历史遗留问题多缴补偿费200余万元,我们通过申请退税、行政复议,全额追回款项。
3. 贴心服务,全程托底
从政策咨询、证据梳理到谈判、诉讼,我们提供“一站式”服务,先分析案情再制定方案,让您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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