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企业朋友拿着征收通知找到我们:”律师,我们项目开工时已经交过一次水保补偿费了,现在都投产好几年了,怎么又收到通知说要’二次征收’?这到底合不合理?是不是重复收费?”
别慌!作为专注征地拆迁与行政法领域10年的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水保补偿费二次征收范围”这件事彻底讲清楚——哪些情况要二次交?哪些可以拒交?企业如何避免踩坑?读完这篇文章,您心里就有底了。
一、先搞懂:什么是水保补偿费?为啥要交?
在说”二次征收”前,咱们得先明白”水保补偿费”是个啥。简单说,就是企业开发建设时,如果损坏了水土保持设施(比如林地、草地、梯田这些能防风固土的地方),或者占用了水土保持区域,就需要依法交一笔钱,用来治理水土流失、恢复生态。
您可以把这笔钱理解为”生态修复费”——就像您装修房子拆了承重墙,需要花钱修复一样,企业损坏了”地球的皮肤”,自然也得承担修复成本。这笔钱一般由水利部门负责征收,标准根据项目类型、占地面积、损坏程度等确定。
二、重点来了:二次征收范围到底包括哪些?
“二次征收”不是”重复收费”,而是针对同一项目在不同阶段、不同情形下新增的水土保持损坏,依法进行的补充征收。根据《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们帮企业处理的上百个案例,二次征收主要集中在以下4类情况,企业一定要重点记笔记:
1. 项目分期建设,新增损坏水土保持设施
很多大型项目(比如房地产、工业园区)会分一期、二期、三期开发。如果一期时已缴纳水保补偿费,但二期、三期建设时新增了占地面积、扩大了开挖范围,或者新增了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就需要对新增部分进行二次征收。
举个例子:某房企一期开发10亩,交了50万水保费;二期又新征5亩林地,这5亩林地在一期征收时没包含在内,就需要针对这5亩新增面积二次征收。
避坑提示:企业分期建设时,务必在每期开工前主动向水利部门申报新增范围,别等通知来了才被动交钱——逾期可能产生滞纳金!
2. 生产过程中”超范围”损坏水土资源
这类情况常见于矿山、电厂、化工厂等生产周期长的项目。项目开工时交的水保补偿费,是基于”初步设计范围”计算的;但如果生产过程中实际开采范围、弃渣场位置、临时占地等超出了原批复范围,就需要对超出的部分二次征收。
真实案例:某煤矿企业最初批复开采范围是2平方公里,交了80万水保费。但生产中为方便运输,私自扩大了0.5平方公里林地作为临时道路,被水利部门巡查发现后,要求对这0.5平方公里二次征收,还加了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企业最后多交了25万,本可以避免!
3. 项目”改扩建”导致水土保持损坏扩大
如果企业对原有项目进行改扩建(比如工厂增加生产线、矿山提升产能),改扩建部分新增了水土保持损坏,哪怕原项目交过水保费,新增部分也得二次征收。
特别注意:哪怕是”不新增占地”的改扩建,比如在厂区内新增设备导致地面硬化面积增加、植被破坏加剧,只要造成了新的水土流失风险,就可能触发二次征收。
4. 原征收存在”计算错误”或”范围遗漏”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但企业也常遇到:第一次征收时,因水利部门核算失误(比如面积算少、标准用错)或企业申报遗漏(比如隐瞒了部分临时占地),导致征收金额不足,后续被发现后,会要求补缴差额,这也属于”二次征收”的范畴。
举个例子:某企业在申报时”忘了”说临时占用的3亩草地,第一次征收按10亩计算,后来核查发现实际占13亩,就需要对漏报的3亩补缴。
三、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坑”,90%的人都中过!
处理过这么多案件,我们发现企业对二次征收的误区主要集中在3点,轻则多交钱,重则影响生产:
坑1:”交过一次就万事大吉”,忽略项目动态变化
很多企业以为”水保费开工时交一次就完了”,却忘了项目分期、改扩建、生产变动都可能触发二次征收。等到征收通知来了,才慌忙找材料,甚至因资料不全无法自证”是否新增”,只能被动交钱。
坑2:把”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混为一谈
临时占地(比如施工期间的工棚、材料堆放场)虽然使用期短,但只要破坏了水土保持功能,就需要交水保补偿费。而且临时占地期满后,如果企业没有按要求恢复植被,水利部门有权要求二次征收或追加费用——我们遇到过企业以为”临时占地不用恢复”,结果被追缴双倍补偿费的案例!
坑3:收到通知就”乖乖交钱”,不核对征收依据
有些水利部门在二次征收时,可能存在”标准适用错误””范围重复计算”等问题。比如把已恢复的区域纳入征收范围,或者用过期的征收标准计算。企业如果不核对就交钱,可能白白损失几十万。
四、面对二次征收,企业如何”少交钱、不踩坑”?
二次征收不是”洪水猛兽”,只要掌握方法,企业完全可以合法合规降低成本。结合信凯律所的经验,给您3个实操建议:
第一步:先”自检”——对照范围,梳理项目全周期
拿到征收通知后,别急着交钱!先让项目部门、财务部门一起梳理:
– 项目是否分期、改扩建?新增了多少面积/损坏?
– 生产过程中是否超出原批复范围?
– 第一次征收时是否有申报遗漏或计算错误?
关键动作:找出当初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书》《第一次征收缴费凭证》,和现在的”二次征收通知”逐条对比,看新增范围是否有依据。
第二步:再”沟通”——带着证据,和水利部门协商
如果发现征收范围有争议(比如临时占地已恢复、新增面积计算错误),一定要书面提出异议,附上证据(比如植被恢复照片、监理报告、原批复文件),主动和水利部门沟通。
注意:沟通时别”硬碰硬”,而是”摆事实、讲依据”——比如”根据《XX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12条,临时占地期满已恢复的,可不再征收,这是我们恢复前后的对比照片……”
第三步:最后”维权”——专业律师介入,避免”哑巴亏”
如果沟通无果,水利部门坚持”不合理征收”,或者您自己搞不清”该不该交、交多少”,一定要尽快找专业律师!
为什么?因为水保补偿费征收涉及《水土保持法》《行政强制法》等多部法律,不同地区的执行标准、减免政策也不同(比如西部地区、小微企业可能有优惠),企业自己研究耗时耗力,还可能错过维权期限(一般异议期是15天!)。
五、信凯律所能帮您做什么?10年经验,3大优势为您护航
作为北京征地拆迁与行政法领域的专业律所,信凯处理过200+起水保补偿费争议案件,帮企业减损超5000万。我们不是”简单打官司”,而是帮您”一站式解决问题”:
优势1:精准”把脉”,一眼看穿征收是否合法
我们的律师团队中有前水利部门法律顾问,熟悉各地征收政策、内部流程和”常见漏洞”。比如某企业被要求二次征收60万,我们介入后发现,征收部门用2023年的新标准计算2021年的项目(应适用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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