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吉林松原不少地区都在推进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项目,从宁江区的城中村改造到前郭县的农业用地征收,从扶余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到长岭县的产业园区开发,很多朋友都面临着“土地被收,补偿怎么算”的问题。咱们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就遇到这一次征地,补偿款直接关系到以后的生活——是够养老、能创业,还是因为不懂政策“稀里糊涂”少拿了钱?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帮您把吉林松原征地补偿的那些事儿掰开揉碎了讲,让您明白自己的权益到底在哪,遇到问题该找谁。
一、国家征地补偿,到底补的是哪些钱?
先跟您说清楚,国家征收土地不是“无偿拿走”,而是必须依法给予足额补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补偿主要包括三大块,咱们一个个看:
1. 土地补偿费:这是“土地本身的钱”
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的,但最终会分到咱们手里(通常不低于80%直接分给被征地农户)。怎么算?在吉林松原,主要看“区片综合地价”——也就是政府根据土地位置、用途、产值等划分的不同区域补偿标准。比如宁江区的城中村,可能每亩几万元;而长岭县的偏远耕地,标准会低一些。关键是:这个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每2-3年会调整一次,如果您家土地被征收时,用的是3年前的旧标准,那可能就少拿了!
2. 安置补助费:这是“保障生活的钱”
土地被收了,咱们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安置补助费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它的标准是“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区片综合地价×倍数”(倍数通常为4-6倍)。比如您家5口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是3人,区片综合地价每亩3万,倍数按5倍算,那安置补助费就是3×3万×5=45万元。注意:这笔钱可以选“货币安置”(直接给钱),也可以选“社保安置”(给您交养老保险),具体怎么选,咱们有权自己决定,不是政府单说了算!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是“看得见的损失钱”
您家地里的房子、大棚、水井、果树,或者刚种的玉米、水稻,这些都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必须按实际价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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