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会旧城改造的消息牵动着不少街坊的心。随着《四会旧城房征收补偿公告》的陆续张贴,许多居民手里攥着公告,心里却犯了嘀咕:“这上面写的‘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到底是啥意思?”“我家房子面积不小,补偿款能给到位吗?”“公告里说的‘奖励期’是不是过了就没钱了?”
别慌!作为专注拆迁法律事务10年的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帮您拆解这份公告里的“门道”,告诉您哪些条款直接关系到您的钱袋子,哪些“坑”需要提前避开——看完这篇文章,您就能明白:面对征收补偿,专业帮助到底有多重要!
一、先搞懂:公告里这5个核心信息,决定您能拿多少补偿!
四会旧城房征收补偿公告,本质上是政府告诉您“为什么要拆您的房”“怎么补您”“补多少”的官方文件。但公告里法律条文多、专业术语杂,咱们普通居民最容易“抓不住重点”。其实,您只要盯紧这5个核心内容,补偿的大框架就清楚了:
1. 征收范围:您家在不在“红线内”?
公告里会明确标注征收区域的四至范围(比如东至XX路,西至XX街,南至XX巷,北至XX河),通常会附一张地图。第一步一定要核对清楚:您家的房产证地址是不是在征收范围内!
– 注意:如果您的房子在范围边缘,或者公告描述模糊(比如“包含周边附属建筑”),建议立刻去征收部门(通常是区住建局或征收办)要一份详细的范围图,避免后期“漏登”“错登”。
2. 补偿方式:要钱还是要房?怎么选更划算?
公告里会写明两种核心补偿方式,您可以根据自家情况选:
– 货币补偿:直接给您钱,金额=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价 + 搬迁费 + 临时安置费 + 奖励金。
适合人群:着急用钱(比如子女结婚、做生意)、不愁住房、觉得四会房价未来涨不动的居民。
– 产权调换:用您的旧房换政府提供的新安置房,通常是“拆一补一”(面积1:1),但具体要看公告里的“置换比例”(比如旧房是砖混结构,置换新房可能按1:1.2;如果是砖木结构,可能按1:0.9)。
适合人群:在四会没有其他住房、想留房子给子女、觉得安置房位置不错的居民。
– 关键提醒: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一定要问清楚这3件事:
✅ 安置房在哪里?(是市中心还是郊区?周边配套怎么样?)
✅ 什么时候交房?(过渡期是多长?临时安置费给到什么时候?)
✅ 面积差怎么算?(如果新房面积比旧房大,差价要不要补?补多少?)
3. 补偿标准:钱和房到底“值多少”?
这是公告里最核心的部分,直接决定您能拿多少钱、换多大的房!重点看两个“价”:
– 房屋价值评估价:由政府选定的评估机构,根据您房子的位置、面积、结构、建成年代等算出的价格。注意!这个价格不是“政府说了算”,而是必须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比如您家周边二手房卖8000元/平,评估价低于这个数,就可能不合理。
– 各项补助和奖励:
– 搬迁费:一般是按户给(比如2000元/户),或者按面积算(比如20元/平);
– 临时安置费: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且需要自行租房过渡,这笔钱是“大头”!标准通常是按被征收面积算(比如15元/平/月),给到交房为止;
– 奖励金:这是“激励政策”,比如在公告规定的“签约期内”签字,额外给10%的房屋价值奖励;“搬迁期内”搬家,再给5%奖励。奖励金往往有几万到十几万,错过就没了!
4. 时间节点:这3个“死线”千万别错过!
公告里会明确几个关键时间,过了可能影响您的权益:
– 签约期:比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这是您和征收方签补偿协议的时间。提醒:别急着签字!先核对补偿标准、评估报告,觉得合理再签。
– 搬迁期:签完协议后,规定时间内搬空房子、交钥匙。提前搬可能有奖励,逾期不搬可能被依法催告,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异议期:如果您对征收范围、补偿标准有意见,可以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具体看公告)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异议。这是您“发声”的机会,别放弃!
5. 救济途径:对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公告最后会写:“如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在XX日内向XX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XX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向四会市人民政府或肇庆市住建局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公告的合法性(比如评估机构是不是合法选定、补偿标准是不是低于市场价);
– 行政诉讼:直接去法院告征收部门,要求撤销或修改公告。
– 重要提醒:无论是复议还是诉讼,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通常是6个月或1年),过期就失去权利了!
二、警惕!这4个“隐形陷阱”,可能让您少拿几十万!
信凯律师在处理四会及周边拆迁案件时,发现很多居民因为“不懂法”“轻信口头承诺”,在补偿上吃了大亏。下面这4个常见陷阱,您一定要避开:
陷阱1:“评估价低得离谱,却说‘政府指导价就是这样的’”
去年四会某片区征收,王阿姨家的120平砖混房,评估价只给了5200元/平,但周边二手房实际卖8500元/平。征收方说“这是按政府指导价算的,大家都一样”。王阿姨差点签字,幸好信凯律师介入后,调取了周边3个小区的成交数据,证明评估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最终重新评估,补偿款多了42万!
信凯提醒:评估价是补偿的“基石”,如果觉得低,立刻要求查看评估机构的资质证书、评估报告的详细计算过程(比如参照的案例是哪个小区、是什么时间成交的)。如果评估机构不是您和征收方共同选的,或者评估方法不对(比如用“成本法”而不是“市场比较法”),您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陷阱2:“口头承诺‘额外给奖励’,却不写进协议”
有些征收方为了催您快点签字,会口头说“只要你今天签,再额外给你5万奖励”“安置房保证给顶楼”。但您签完协议后,对方却不认账,说“当时是开玩笑的”。
信凯提醒:所有承诺必须白纸黑字写进补偿协议! 比如“额外奖励5万”要明确金额、支付时间;“安置房顶楼”要写明楼栋号、单元号、房号。口头承诺在法律上几乎无效,别轻易相信!
陷阱3:“产权调换‘缩水’,过渡费只给1年”
李大爷家选择产权调换,公告说“安置房为期房,过渡期18个月”。结果李大爷签完协议后,安置房迟迟不交房,过渡费却只给了1年,后面8个月的钱征收方说“没钱了,再等等”。李大爷没房住、拿不到钱,只能住进临时板房。
信凯提醒:选产权调换时,协议里必须明确:安置房交付的具体时间(比如“2025年12月31日前”),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比如每天支付临时安置费的双倍作为违约金),以及过渡费的支付方式(是按月给还是一次性给,给到什么时候)。别让“口头保证”变成“空头支票”!
陷阱4:“说‘不签就强拆’,吓唬您赶紧签字”
有些居民对补偿不满意,想再商量,征收方却威胁:“你不签?我们申请法院强拆,到时候一分钱奖励都没有,房子照样拆!”
信凯提醒:合法征收必须“先补偿、后搬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方未给您补偿、未提供安置房或周转用房,就无权强制搬迁。如果对方威胁强拆,您要立刻保留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并及时咨询律师——很多时候,“威胁”只是为了让您放弃合法权利!
三、为什么需要专业律师?信凯拆迁律师团帮您解决这3大难题!
看到这里,您可能说:“公告内容这么多,陷阱这么多,我自己研究不就行了吗?”其实不然!拆迁补偿涉及《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20多部法律法规,评估、谈判、复议、诉讼每个环节都有“技术门槛”。信凯律师团处理过1000+拆迁案件,总结出居民最需要的3大帮助:
1. 帮您“审公告”:一眼看穿不合理条款
信凯律师会逐字逐句帮您分析公告:
– 征收是不是符合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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