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老张最近有点烦——住了30年的老房子划入征收范围,社区干部送来一份《补偿安置方案》,指着上面的数字说:“这是按46号令算的,没毛病!”可老张拿着文件翻了半天,那些“区位补偿价”“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名词像一团乱麻,更让他心里打鼓的是:隔壁邻居同样面积的房子,补偿款却比自家多了20万。“这46号令到底咋规定的?我的补偿是不是被‘缩水’了?”
其实,老张的困惑,是长沙很多被征收人共同的难题。2023年修订的《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第46号令,简称“46号令”),是规范长沙征收补偿的“根本大法”。但文件里的法律条文看着专业,真落到自己家的补偿上,很多人还是摸不着头脑。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46号令拆开揉碎,帮您看懂:哪些补偿您必须拿到?哪些“坑”需要避开?遇到问题又该怎么解决?
一、先搞懂:46号令,到底和您的“钱袋子”有啥关系?
简单说,46号令就是长沙市政府给“房屋征收”立的规矩:什么情况下能拆?补偿怎么算?程序怎么走?您的权利有哪些? 全都写得清清楚楚。它就像一把“尺子”,征收方得按这把尺子量补偿,您也得用这把尺子核权益——要是尺子用错了,您的补偿款就可能“吃亏”。
适用范围:您家房子在不在“保护圈”里?
46号令明确: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都按它来。比如市区里的老旧小区、单位宿舍、临街商铺等,只要土地性质是“国有”,遇到征收就得看46号令。
(注意: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比如城中村、郊区宅基地,主要看《土地管理法》,但46号令里的一些补偿原则也可能参考,具体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核心原则:这3句话,记住了能少走90%的弯路!
1. “先补偿、后搬迁”:没拿到补偿款(或安置房),征收方不能让您搬走!这是“铁律”,谁也不能破。
2. “补偿不低于市场价”:您的房子值多少钱,不是征收方说了算,得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算——简单说,就是周边二手房卖多少钱,您的补偿就不能低于这个数。
3. “程序合法是前提”:从调查登记到签协议,每一步都得按法定程序走。少了一个公示、漏了一次听证,程序就不合法,补偿方案也可能被打回。
二、拆解46号令:这4大补偿项,少一项您都亏了!
很多人以为“征收补偿=房子钱”,其实46号令里规定的补偿范围远不止这些。咱们一项项看,您家补偿有没有漏项?
1. 房屋价值补偿:这是“大头”,得算清楚!
怎么算? 由评估机构按“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比如您家100平的住宅,周边二手房均价1万/平,那房屋价值补偿就应该是100万左右(具体还要看房龄、朝向、装修等)。
关键提醒:
– 评估机构不是征收方“指定”的,得由您和被征收人共同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才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如果征收方直接拿一家评估机构的报告给您,这程序就不合法。
– 收到评估报告后,您有10天时间提异议。觉得价格低?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再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别怕麻烦,这一步可能直接帮您多拿几万块!
2. 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搬家钱”和“过渡费”不能少!
搬迁补偿:包括搬家费、空调移机费、热水器拆装费等,一般按“户”或“房屋面积”一次性发放。比如长沙某区规定,住宅每户搬迁费1500元,非住宅(商铺)按30元/平计算。
临时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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