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幼儿园举办者向我们咨询:“咱们的幼儿园明明办得好好的,征收方突然说要撤证,还说‘证都没了,补偿免谈’,这合理吗?” 面对征收方的“撤证+不补偿”组合拳,很多举办者又气又急:投入了几百万的装修、设备,孩子们的学费还没结清,怎么突然就成了“无证经营”,连补偿都没了?
别被征收方的“话术”吓住!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说:幼儿园征收时,“撤证”能不能成为“不补偿”的理由?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信凯律所又帮多少幼儿园拿到了合理补偿? 全文干货,建议收藏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一、幼儿园被征收,“撤证”就能“不补偿”?法律早有规定!
先明确一个核心问题:征收补偿的对象是什么? 是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还是幼儿园的“房屋、装修、设备等实际财产”?
答案是:后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则明确,补偿包括: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划重点:补偿的核心是“房屋”和“经营损失”,和“办学许可证”是否被撤销,没有必然法律联系!
办学许可证是什么?是教育行政部门允许您“从事办学活动”的资质许可。征收是什么?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路、建学校)对“房屋所有权”的强制购买。这是两码事!
举个例子:您买了辆车,上了牌照(相当于“办学许可证”),现在因为市政建设要收您的车位(相当于“征收”),交管部门能把您的牌照撤了,然后说“牌照没了,车位补偿免谈”吗?显然不能!车位是您的财产,牌照只是您“开车”的资格——征收方要买的是车位,不是牌照!
幼儿园同样如此:您的房屋可能是自有的、也可能是租的,装修、设备、教具是您真金白银投入的,因征收无法继续经营造成的损失(比如剩余学费退还、员工遣散费、预期利润等)是实实在在的“停产停业损失”。这些补偿,和“证”在不在,没有直接关系!
核心结论:撤证与否,和是否给予补偿没有必然法律联系!征收方以“撤证”为由拒付补偿,本质是混淆概念,逃避法定义务!
二、征收方常用“撤证”套路拆穿:别被这些话忽悠了!
实践中,征收方为了压低补偿,常用“撤证”当“挡箭牌”,话术五花八门。咱们一一拆穿,遇到这些情况直接“反将一军”:
套路一:“你的办学许可证过期了,属于‘无证经营’,没资格要补偿!”
真相:许可证过期≠“无证经营”,更≠“无补偿资格”!
办学许可证过期可能有多种原因:比如疫情期间审批暂停、教育部门拖延换证、历史遗留问题等。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如果您的幼儿园只是“证过期”,但一直在实际办学,且没有造成安全事故等危害,教育部门应当责令您限期补办,而不是直接“撤销”或“认定无效”。
更重要的是:补偿是基于“财产损失”,不是“办学资质”! 就算许可证过期,您的房屋、装修、设备还在,因征收造成的经营损失还在,这些补偿一分不能少!
套路二:“你的幼儿园场地是‘违建’,我们先撤证,再拆房,没有补偿!”
真相:“违建”认定有严格程序,不是征收方一句话的事!
很多幼儿园的房屋可能是历史遗留问题(比如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早期手续不全的厂房改建等),征收方为了赶进度,常以“违建”为由威胁撤证、拒付补偿。但法律对“违建”认定有严格要求:
– 必须由城乡规划部门出具《违建认定书》,并告知您听证、复议、诉讼的权利;
– 如果房屋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且没有严重违反规划,一般不应认定为“违建”;
– 就算是“违建”,也只针对“违法建筑”部分,合法的装修、设备、经营损失仍应补偿!
信凯提醒:遇到“违建”威胁,立即要求征收方出示书面认定文件,若无法提供,大概率是吓唬您!
套路三:“你主动放弃许可证,我们给你点‘搬迁费’,不然一分没有!”
真相:这是“以压促签”,用“撤证”逼迫您低价妥协!
征收方深知幼儿园举办者怕“撤证”影响后续办学(比如想在其他地方重新申请许可证),于是用“撤证”作为筹码,逼您签低价补偿协议。但您要知道:
– 许可证的“撤销”必须由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征收方无权直接“撤销”;
– 就算您“主动放弃”,征收方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您的财产损失进行全额补偿,而不是只给“搬迁费”;
– 签协议前,务必让律师审核条款,避免“自愿放弃补偿权利”的陷阱!
三、遇到“撤证不补偿”,三步走,帮您稳住阵脚!
面对征收方的“撤证+不补偿”,很多举办者第一反应是“慌”“怕”“不知所措”。别急!按这三步做,您就能掌握主动权:
第一步:冷静收集证据,别被对方牵着走
证据是维权的“弹药”,越早收集越有利。重点收集以下材料:
1. 权属证据: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证(证明您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权);
2. 经营证据: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纳税记录、学生缴费清单(证明幼儿园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损失);
3. 征收证据:征收公告、征收决定书、评估报告、与征收方的沟通记录(录音、微信聊天等,证明征收行为的启动和对方的承诺);
4. 财产证据:装修合同、设备采购发票、教具清单、现场照片视频(证明您的实际投入和财产价值)。
信凯提醒:所有证据原件妥善保管,复印件多备几份,沟通时尽量录音(提前告知对方“我在录音”,避免法律风险)。
第二步: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别错过维权时效
法律维权“过期作废”,这几个关键时间点一定要记牢:
– 对征收决定不服:自知道征收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对“撤证”决定不服:自收到撤证通知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对评估报告不满意: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10日内申请专家鉴定。
核心策略:若征收方以“撤证”拒付补偿,可同时提起“撤销征收决定”和“确认撤证违法”两个诉讼,双管齐下,迫使对方坐回谈判桌!
第三步:委托专业律师,让法律成为您的武器
幼儿园征收案件涉及“行政法”“征收补偿法”“教育法”多个领域,法律关系复杂,程序繁琐,自己维权很容易“踩坑”(比如错过时效、搞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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