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地里的电力塔基都建好3年了,当初说‘临时占地,事后给补偿’,现在施工队早走了,钱一分没见到,找村里就说‘等通知’,这可咋办?”
“塔基建在我家宅基地边上,占了20平米,电力公司说‘公益项目,补偿就几千块’,这合理吗?”
最近,我们信凯律所接到不少类似咨询:塔基征收占地不补偿,或者补偿标准低得离谱,老百姓不知道该找谁、怎么维权。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事说清楚——遇到塔基占地不给补偿,到底该怎么办?
一、先搞懂:塔基占地,到底该不该给补偿?
很多老百姓会被“临时占地”“公益项目”这类说法绕晕,甚至以为自己“不该要补偿”。但咱们得明确一个核心问题:只要占了您的地,不管是永久还是临时,都必须给补偿!
法律依据很明确:
– 《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土地的,要给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民法典》第243条: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的,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贪占、挪用。
简单说:塔基是电力设施,属于“公共利益项目”不假,但“公益”不等于“无偿”。不管是建在您的承包地、宅基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上,只要实际占用了土地、影响了您使用,就必须依法给补偿——这是您的法定权利,谁也无权剥夺!
二、警惕!塔基占地“不补偿”的4个常见套路
现实中,很多单位会通过“话术”或“操作”逃避补偿,咱们得提前认清:
套路1:“临时占地,用完就还,不用补偿”
电力公司或施工方可能说:“塔基就占您2分地,架完线我们就拆,临时用一下,给啥补偿?”
真相:临时占地也得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7条,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要给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到期后还得恢复土地原状。如果到期没恢复、或实际变成“永久占地”,更要按永久征收标准补!
套路2:“补偿标准村里说了算,我们按‘村规’给”
有的村委会会拿出一张“补偿表”,说“我们村统一就这个价,多一分没有”。
真相:补偿标准不是村里定的!省级政府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如果树、大棚)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市县政府制定——这些文件都是公开的,您有权要求对方出示!如果村里给的标准低于法定标准,就是违法。
套路3:“先占地后谈补偿,钱得等批文下来”
施工队可能半夜偷偷把塔基建了,事后才说“补偿正在走流程”。
真相:这是典型的“未批先占”!《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要先批后占,补偿协议签了、补偿款到位了,才能动工。如果对方没批文就占地,您有权要求停止施工,甚至追究违法占地责任。
套路4:“塔基是公益项目,补偿能少则少”
对方拿“国家工程”“为了大家用电”当理由,压低补偿金额,比如“市场价1万/亩,我们只给3000”。
真相:公益项目≠低补偿!法律明确要求“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补偿款让您少了一块地的收入,或者无法重新安置,就是不合理的。
三、遇到塔基占地不补偿?4步维权指南,收藏备用!
如果您正面临“塔基建了、补偿没影”的情况,别慌,按这4步走,一步步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第一步:固定证据——这是维权的“弹药库”!
不管对方怎么说,先收集证据,这是后续协商、打官司的基础:
– 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林权证等,证明“这地是您的”;
– 占地证据:塔基位置照片(带时间戳)、施工视频、与施工方/村委会的沟通录音(提前告知“我在录音”,避免违法);
– 沟通记录:对方承诺“给补偿”的微信聊天、短信、书面通知,或村委会的“会议记录”(可申请村务公开);
– 损失证明:如果地上有农作物、大棚,拍下毁坏前后的照片,保留购买种子、农膜的发票。
第二步:搞清“谁占地、谁该补”——别找错对象!
塔基占地的责任主体可能不止一个,您得明确“该找谁要钱”:
– 电力公司:如果是电网建设项目(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电力公司通常是“用地单位”,直接负责补偿;
– 政府部门:如果是政府主导的“重点工程”,可能是当地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或乡镇政府牵头,他们有协调补偿的责任;
– 施工方:施工队一般只管干活,但如果他们承诺过补偿(比如“我们代电力公司给钱”),可以把他们作为“共同责任方”。
怎么查? 去当地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询该塔基项目的“征地批文”“用地规划许可证”,上面会写明“用地单位”。
第三步:协商——先“礼”后“兵”,给对方留余地
收集好证据、明确责任方后,先尝试书面协商(口头协商容易“不认账”):
– 写一份《补偿协商函》,写明:您的土地信息、占地事实、补偿依据(附上当地区片综合地价文件)、您的诉求(如“按XX标准补偿XX元”),通过EMS寄给责任方(保留邮寄凭证);
– 协商时别被“拖”住,如果对方说“再等等”,明确回复:“请给出具体时间表,否则我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注意:如果协商中对方威胁、恐吓(比如“再闹就拆你房”),立即录音并报警,这是他们的违法证据!
第四步:法律维权——协商不成,咱们有“后手”!
如果对方耍赖、拖着不解决,别犹豫,直接走法律途径——这是最有效的方式!
1.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批文”是否合法
向当地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该塔基项目的:
– 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如果对方拿不出批文,说明是“违法占地”,您可以:
– 向自然资源局提交《违法占地查处申请》,要求责令对方停止施工、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
– 如果自然资源局不作为,可以向上级部门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对方有批文,但补偿标准低、程序违法(比如没公告、没签协议就占地),您可以:
– 对批文不服:自知道批文之日起60日内,向批准机关的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对补偿方案不服:自收到补偿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补偿方案”或“责令依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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