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城中村的朋友找到咱们,说家里的改造项目突然”暂停”了——原本说好要拆的房子,现在没动静了;之前口头承诺的补偿标准,也成了”没定数”。心里直打鼓:”这暂缓是彻底不拆了?还是等风头过了再拆?补偿标准会不会降?咱们该咋办?”
别慌!城中村改造暂缓征收,不代表您的权益”打水漂”。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暂缓征收”和”补偿标准”的事儿掰开揉碎讲清楚,让您明白自己的权益在哪,遇到问题该找谁。
一、先搞懂:城中村改造为啥会”暂缓征收”?
城中村改造不是”一锤子买卖”,从规划到拆迁,中间要过很多”关”。暂缓征收,其实就是项目在某个环节”踩了刹车”,常见的原因有这么几种:
1. 政策”调方向”,项目需重新”过审”
比如国家或地方出台了新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像2023年以来很多地方强调”留改拆”并举,不再”大拆大建”),原本的拆迁方案可能和新政策”对不上”,就得暂停改造,重新调整规划、报批手续。这时候暂缓,是为了让项目更合规,不是”不拆了”。
2. 资金”没到位”,改造得”等米下锅”
城中村改造投入大,动辄几十亿上百亿。如果政府或合作开发商的资金链紧张(比如房地产市场变化导致融资难),没钱付补偿款、建安置房,项目也只能先暂停。等资金落实了,才会重启。
3. 民意”没统一”,协商还在”拉锯战”
拆迁不是政府”说了算”,得大部分居民同意。如果大家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分歧大(比如有人要货币补偿,有人要房子,有人觉得补偿低),谈判陷入僵局,项目也可能暂缓,继续做群众工作。
4. 规划”有变动”,区域功能要”重新排布”
比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原本要建住宅的地块可能改成了公园、学校,或者要修地铁、高架桥,改造方案就得跟着改。这种暂缓是为了让区域发展更合理,但您的补偿权益依然受保护。
划重点:暂缓征收≠终止征收!只要项目没被官方明确”取消”,您的房子就还在改造范围内,补偿标准也不会因为暂缓就”作废”——关键是要看”暂缓前”和”暂缓期间”,您的权益有没有被”固定”下来。
二、最关心的问题:暂缓期间,补偿标准按”哪个算”?
这是大家最揪心的:”之前说1平米补1万,现在暂缓了,会不会变成8000?””签了字的协议还算数吗?没签字的是不是要等新标准?”
咱们分3种情况说清楚,您对号入座:
情况1:已经签了补偿协议,钱/房还没到手
结论:协议有效,补偿标准不会变!
只要您和征收方签了书面补偿协议,双方盖了章、按了手印,这份协议就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哪怕项目暂缓,征收方也得按协议约定给您付补偿款、交安置房。
如果他们以”暂缓”为由拖延,您可以直接拿着协议催告,甚至起诉要求履行——信凯律所就办过类似案例:北京朝阳区某城中村李大哥2022年签了协议,约定2023年6月给补偿款,结果项目暂缓,征收方说”资金紧张再等等”。我们团队帮李大哥发律师函、起诉,3个月后就拿到了全款。
情况2:没签协议,但做过房屋评估,出了”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结论:评估报告和方案是重要”证据”,补偿标准大概率不会”降”
城中村改造前,征收方一般会请评估公司给您的房子做价值评估,出《分户评估报告》;还会发《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让大家提意见。这些文件是确定补偿标准的”基准”。
就算项目暂缓,后续重新启动时,征收方也不能随便”压低”标准——因为评估报告有1年有效期(特殊情况可延长),方案也需公示30天以上,这些都是法定程序。如果他们单方面降低补偿,您可以说”拿出之前的评估报告和方案来”,这就是维权的”底牌”。
比如信凯律所去年接的上海某城中村案例:张阿姨家2021年评估价1.2万/平米,2022年项目暂缓,2023年重启时征收方说”市场价降了,只能补1万”。我们团队调出2021年的评估报告(仍在有效期内),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最终帮张阿姨争取到1.2万/平米的原标准。
情况3:啥文件都没有,只是”听说要拆”,现在暂缓了
结论:盯紧官方公告,补偿标准按”重启时的新政策算”,但不会低于法定底线
如果您的房子只是”在改造范围内”,但没做评估、没出方案,项目就暂缓了,那后续重启时,补偿标准会按”当时的政策”来算。
但别担心!法律给咱们划了”保底线”:
– 货币补偿:不能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比如您家房子周边新小区卖2万/平米,补偿至少不能低于2万);
– 产权调换:安置房的面积不能少于”原房屋面积”(拆100平米,至少给100平米安置房),还得结算差价;
– 临时安置费:如果暂缓导致您过渡期延长,征收方得额外给过渡费(比如原本约定过渡期2年,每月2000元,结果暂缓1年,这1年的过渡费得照给)。
这些”底线”在《土地管理法》《民法典》里都有明确规定,谁也不能突破。
三、警惕!暂缓期间,这3个”坑”千万别踩
城中村改造暂缓后,有些征收方可能利用大家”着急””不懂法”的心理设陷阱,咱们得提前防范:
坑1:”赶紧签低价协议,不然暂缓结束就没优惠了”
真相:这是逼您让步!
暂缓期间,征收方可能催您”赶紧签,说过了这村没这店”。别信!补偿标准是法定+协商的,不是”促销活动”。如果现在的补偿低于法定底线或周边市场价,签了反而吃亏。信凯律所提醒您:没签协议前,您有权拒绝任何”不平等条款”。
坑2:”先搬走住过渡房,补偿后面再谈”
真相:可能让您”被动谈判”!
有些征收方说”房子先腾空,我们给您安排过渡房,补偿标准等项目重启了再定”。如果您搬走了,房子被拆了,后续谈判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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