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信凯律所的接待室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父亲王先生(化名)。他攥着一张法院传票,手微微发抖:“律师,我儿子把我告了,要分那200万征收补偿款……这钱是我一辈子的根啊,他怎么就把我告上法庭了?”
这样的场景,咱们在拆迁案件中见过太多次。一套老房、一笔补偿款,本是改善生活的希望,却成了撕裂亲情的导火索。今天咱们就以“儿子起诉父亲200万征收补偿款”为例,聊聊征收款分割的那些事儿——这钱到底归谁?家庭闹上法庭怎么办?最重要的是,怎么才能既保住亲情,又拿到应得的?
一、200万补偿款,为啥让父子“反目成仇”?
王先生家的情况,在拆迁户里并不少见:他们家是北京郊区的老院子,宅基地是王先生父亲(也就是孩子爷爷)上世纪80年代申请的,登记在父亲名下。2000年,王先生和妻子结婚后,和父母一起住在老院,后来儿子出生,一家五口挤在3间平房里。2010年,王先生攒了些钱,和父亲一起把老房子推倒,盖了6间大瓦房,当时工钱、材料钱大多是王先生出的,父亲也拿出了2万养老钱。
2023年,老院遇到征收,补偿款一共200万:其中120万是房屋重置成新补偿(就是盖房子的钱),60万是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地钱),20万是安置补助费。签协议时,父亲还在,名字写的父亲。没想到父亲去年去世后,儿子小王直接把王先生告了,说“宅基地是爷爷的,房子是全家住的,补偿款该平分,我得拿100万”。
王先生气得直哆嗦:“盖房时他还在上学,一分钱没出,现在要分一半?这房子我出了一半钱,地是我爸的,凭啥?”
您看,问题就出在这儿:征收补偿款不是“一笔糊涂账”,它里头藏着好几种“身份”,分不清谁该拿多少,亲情就容易变味儿。
二、这笔钱到底归谁?法律上这么“拆分”就明白了
很多家庭闹矛盾,是因为觉得“征收款就是给全家的”,其实不然。咱们得先把200万补偿款“拆开看”,每一笔钱都有它的“主人”:
1. 宅基地区位补偿款:谁有使用权,钱归谁
咱们国家的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有使用权。王先生家的宅基地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后,这笔钱属于父亲的遗产(除非母亲还在,那先分出一半是母亲的,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
注意: 儿子小王虽然是家庭成员,但宅基地使用权不是“自动继承”的——如果他已经分户、有自己的宅基地,那这笔钱他就没有份;如果他一直和父母共同生活、户口也在老院,可能作为“共同使用权人”分一部分,但不是“平分”。
2. 房屋重置成新补偿款:谁出钱盖房,钱归谁
这部分是“盖房子的钱”,看的是“出资人”和“建房人”。王先生家2010年盖房时,王先生出了大部分钱,父亲也出了一部分(2万养老钱),儿子小王当时未成年、没出钱。那这120万就该按出资比例分——王先生拿大头,父亲拿小头,小王没出资就没有份。
特殊情况: 如果房子是父母婚前盖的,那就是父母共同财产;如果子女成年后和父母一起翻建,且出了钱或力(比如帮忙施工、出材料),那也能分一部分。
3. 安置补助费:看“人头”,谁该安置钱给谁
这笔钱是给“需要安置的人”的,一般按户口本上的人数算。王先生家征收时,户口本上有王先生夫妻、儿子小王、王先生父母(假设母亲还在),共5人,那20万安置补助费就该5人平分,每人4万。
这么一拆,200万的归属就清楚了:
– 宅基地补偿款60万:父亲遗产(假设母亲已去世,由王先生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如果只有王先生一个儿子,那王先生拿60万);
– 房屋补偿款120万:王先生(出资多)拿100万,父亲(出资少)拿20万(作为遗产由王先生继承);
– 安置补助费20万:5人分,每人4万,小王能拿4万。
算下来,王先生能拿60万+100万+4万=164万,小王只能拿4万安置补助费,根本不是他说的“100万”。
您看,不懂法律的人,容易被“平分”的想法带偏;懂法律的人,能一笔一笔算清楚,谁该拿多少,明明白白。
三、家庭纠纷为何难解?3个痛点戳中人心
咱们处理过上百起征收款分割纠纷,发现大多数家庭不是“不讲理”,而是被这几个问题困住了:
痛点1:亲情和利益“绑”在一起,张不开嘴
就像王先生,儿子把他告了,他心里又气又疼:“他是我儿子,我跟他计较钱,外人怎么看?可他不讲理,我总不能白白把100万给他吧?”
很多父母觉得“跟孩子谈钱伤感情”,孩子觉得“父母偏心”,结果越憋越火,最后只能对簿公堂。
痛点2:补偿款构成复杂,普通人根本“拆不开”
征收协议上写的“房屋补偿”“宅基地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名目一大堆,普通人哪分得清哪个是“地钱”、哪个是“房钱”?更别说证明“自己出钱盖房”了——20年前的出资,上哪儿找证据去?
痛点3:缺乏证据意识,口头约定“不算数”
王先生就说:“当年盖房,我跟父亲说‘我出钱,以后这房我的’,父亲点头了,可没写条子。”现在儿子不认,父亲又去世了,口头约定在法庭上很难被认可。
还有的家庭,父母说“这钱以后都给你小的”,结果其他子女不认,最后闹得兄弟姐妹反目。
四、律师介入后,事情出现了转机
王先生来信凯律所后,咱们接案的李律师没急着让他去打官司,而是先做了三件事:
第一步:梳理证据,把“糊涂账”变“明白账”
李律师让王先生翻箱倒柜找证据:2010年盖房时的工钱收据(找到了,上面写着“王先生支付工款8万”)、材料费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还在,显示王先生转给建材店5万)、父亲的遗嘱(父亲生前写过一份简单遗嘱,说“老院房子是儿子王出钱盖的,补偿款归他”)。
这些证据一摆出来,“房屋补偿款归王先生”就没问题了。
第二步:调解沟通,既讲法律又讲情
李律师没直接让王先生和儿子对峙,而是先单独找小王聊:“你爸说,你小时候他带你去赶集,你总吵着要吃糖,他把兜里仅有的10块钱都给你买了糖,自己走路回家。现在这200万里,有120万是你爸盖房攒的血汗钱,他不是不想给你,是怕你拿了钱乱花,以后没保障。”
然后又跟王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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