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的房子突然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面临征收,却被告知“没有补偿”?您是不是心里犯嘀咕:“这房子住了几十年,怎么突然就成违建了?真的一点补偿都没有吗?”
别慌!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说:征收违章建筑到底有没有补偿款? 答案可能和您想的不一样——不是所有违建都“零补偿”,关键看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
一、先搞清楚:什么是“违章建筑”?
在聊补偿之前,咱们得先明白“违章建筑”到底指什么。简单说,违章建筑(现在法律上更规范的叫法是“违法建筑”),指的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修建的建筑物。
比如:
– 没办任何手续,在自家院子里加盖的房屋;
–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林地建的厂房;
– 超出规划许可证面积,擅自扩建的商铺;
– 临时建筑到期后没拆除,继续使用的部分。
但这里有个关键点:“违建”不是谁口头说了算,必须由法定部门(比如规划局、城管局)依法调查、认定,并出具书面决定书! 如果征收方直接说“你这房子是违建,没补偿”,却不给任何法律文件,那您可要多个心眼——这很可能程序不合法!
二、核心问题:违章建筑被征收,到底有没有补偿?
很多人以为“违建=零补偿”,这其实是最大的误区!法律从来没有规定“所有违建都不给补偿”,而是要根据违建的形成原因、时间、性质、是否影响规划等综合判断。
(一)这3种情况,可能真的“没有补偿”
如果您的房子属于以下类型,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1. 新建、抢建的“纯违建”
比如听说要拆迁,临时在空地上盖的板房、铁皮屋,或者为了多拿补偿,突击加盖的楼层。这种明显是为了“钻空子”的违建,征收时基本没有补偿。
2. 严重影响规划,无法改正的违建
比如在高速公路控制红线内建房、占用消防通道建商铺、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擅自翻建高层。这类违建因为严重违反城市规划,且无法通过整改消除影响,通常不予补偿。
3. 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临时建筑本身就有使用期限(比如2-3年),到期后必须自行拆除。如果到期没拆,征收时一般也不予补偿。
(二)注意!这4种“违建”,可能“有补偿”或“部分补偿”
实践中,很多“违建”其实是历史遗留问题,或者程序上的小瑕疵,并非主观恶意违法。这种情况下,完全不给补偿是不公平的,法律也保护被征收人的合理权益!
1. 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
这是最常见的情况!比如:
– 上世纪80、90年代建房,当时法律不完善,很多地方没办房产证的概念,房子一直住到现在;
– 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有宅基地使用证,但没办房屋产权证(符合当地分户条件,且不超面积);
– 因政府招商引资、旧村改造等政策允许建的房子,后来手续没补齐。
这类“历史遗留无证房”,虽然形式上可能缺证,但不是因为户主故意违法,征收时应当参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或者至少给予“建筑成本补偿”!
✅ 真实案例:北京通州区的张大爷,1995年在宅基地上建了3间房,一直没办房产证。2023年征收时,征收方以“无证”为由认定违建,拒绝补偿。信凯律师介入后,调取了村委证明、当年建房审批记录,证明其符合“历史遗留合法建筑”条件,最终帮张大爷争取到了280万元补偿(和周边有证房标准一致)。
2. “程序瑕疵”的轻微违建
比如房子有土地使用证,也办了规划许可,但实际建房时超了5平方米面积;或者房屋朝向、位置和规划许可证有轻微出入,但不影响整体规划、不损害公共利益。
这种“轻微违建”,法律上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缴纳罚款”等方式改正。征收时,合法部分按正常标准补偿,超面积部分至少可以给“建筑成本补偿”(比如材料费、人工费),不能直接“归零”。
3. 因行政机关“过错”导致的违建
比如户主当年申请建房时,向规划部门提交了材料,部门拖着不批,也不说不批的理由,户主以为“默许”就建了房;或者政府前几年鼓励建养殖场,户主建了,现在突然说“违建”要拆除。
这种因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的违建,责任不在户主,征收时必须给予合理补偿! 法律上叫“信赖利益保护”——老百姓有理由相信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
4. “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建
根据《城乡规划法》,有些违建可以通过“补办证件”“拆除部分违建”“罚款”等方式改正,而不是必须拆除。比如:
– 顶层加盖的阳光房,不影响邻居采光、不违反规划限高;
– 在自家院落内建的储物间,未占用公共区域。
这种情况下,征收方不能直接以“违建”为由拒赔,而是应当先让户主整改,整改后合法部分按正常标准补偿,整改成本也可以协商纳入补偿范围。
三、想争取补偿?这3步“保命操作”一定要做!
如果您的房子被认定为“违建”,别急着签字,更别和征收方硬碰硬!按这3步走,大概率能保住权益:
第一步:先审查“违建认定”是否合法!
征收方说要“拆违建”,必须拿出这3样东西,缺一不可:
1. 《违法建筑认定书》:要有规划局或城管局的公章,写明违建事实、法律依据;
2. 调查笔录和现场勘验图:证明他们来现场看过,测量了面积,听取了您的陈述;
3. 告知书:告诉您“有权陈述、申辩,甚至申请听证”。
如果征收方拿不出这些文件,或者直接口头认定“违建”,那他们的认定就是违法的! 您可以直接拒绝签字,并要求他们出具书面材料。
第二步:赶紧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
不管房子是不是违建,这些证据都能帮您争取补偿:
– 历史证据:老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即使不全也行)、当年的建房审批表、村委/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 使用证据:水电费缴纳记录(10年以上最好)、房屋照片/视频(不同时期的,证明长期存在);
– 沟通证据:和征收方谈判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注意不要偷录,公开沟通即可);
– 政策证据:当地关于“历史遗留无证房处理”的红头文件(比如某市《关于解决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这些证据能证明您的房子“不是恶意违建”“有历史原因”,是争取补偿的关键!
第三步:别拖!尽快找专业拆迁律师介入!
您可能觉得“我再和征收方谈谈”,但拆迁案件时效性极强!比如对《违建认定书》不服,要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一旦过期,就很难翻身了!
专业拆迁律师能帮您做什么?
– 快速判断“违建认定”是否合法,找出程序漏洞;
– 指导您收集有效证据,制定谈判策略;
– 代理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用法律手段给征收方施压;
– 直接参与补偿谈判,帮您争取到比“自己谈”高2-3倍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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