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玉林,很多人会想到那颗“果汁之王”——百香果。作为“中国百香果之乡”,玉林的百香果种植面积超20万亩,年产量占全国近三成,是无数种植户的“致富果”。但当土地征收遇上百香果园,您是否清楚:一亩盛果期的百香果,该补多少钱?幼苗、挂果树、老藤补偿有区别吗?如果补偿标准不合理,该怎么维权?
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聊聊“玉林百香果征收补偿标准”那些事儿,帮您弄懂政策、避开陷阱,争取应得的补偿。如果您正面临征收难题,别忘了:专业法律支持,可能是您拿到合理补偿的关键!
一、玉林百香果征收补偿,到底补哪些钱?
很多种植户以为“征收就是给土地钱”,其实不然。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定,玉林百香果征收补偿通常包含三大部分,每一笔都和您的利益直接相关:
1. 土地补偿费:这是“地钱”,归村集体
土地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本身的补偿,标准由玉林市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比如玉州区、福绵区的区片地价可能高于北流市、容县,具体数值要看当地最新公布的文件。
注意:这笔钱一般归村集体所有,但村集体需要按规定分配给村民,您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要求公开分配方案!
2. 安置补助费:这是“生活保障钱”,归失地农民
如果您因征收失去土地,且需要安置,安置补助费就是保障您未来生活的“兜底钱”。标准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公式通常是:安置补助费=区片综合地价×安置补助费倍数。
举个例子:假如当地区片地价5万元/亩,您家被征收2亩,需要安置2人,补助倍数是3倍,那安置补助费就是5万×2×3=30万元(具体倍数以当地政策为准)。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是“果园钱”,直接给种植户!
这是百香果种植户最关心的部分! 地上附着物指您果园里的百香果藤、架子、灌溉设施等;青苗补偿费则是针对未收获的百香果果实。
根据《玉林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比如:
– 百香果藤:按“株/亩”补偿,幼苗期(种植1年内)、挂果期(1-3年)、盛果期(3年以上)补偿标准不同,盛果期可能每株补偿50-100元,幼苗期10-30元;
– 果园设施:水泥架、竹架、滴灌设备等按“重置成本”补偿,比如水泥架每平方米补偿20-40元,滴灌系统每亩补偿2000-5000元;
– 青苗补偿:按“亩产值”计算,比如盛果期百香果亩产约3000斤,市场价3-5元/斤,青苗补偿可能是亩产值的50%-100%(即4500-15000元/亩)。
关键提醒:不同县(市、区)标准差异大,比如陆川县可能按“株数+设施”补偿,博白县可能按“亩综合产值”补偿,一定要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二、玉林百香果补偿标准,谁来定?怎么定才合理?
很多种植户遇到征收时,会听到“这是政府统一标准,必须接受”,但事实并非如此。玉林百香果补偿标准的制定,有明确的法律流程,您有权参与和监督!
1. 谁来定?县级政府是“第一责任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玉林市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报市级政府备案。也就是说,北流市、容县、陆川县的补偿标准可能不一样,您要查清楚自己所在地的具体政策(可通过县政府官网、自然资源局查询)。
2. 怎么定?必须“参考市场价”,不能“一刀切”
法律明确规定,补偿标准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百香果种植户来说,这意味着:
– 不能按“普通农作物”补偿:百香果是经济作物,产值远高于玉米、水稻,补偿标准必须体现其经济价值;
– 要考虑“投入成本和预期收益”:您买苗、搭架、施肥的投入,以及未来3-5年的盛果期收益,都应纳入补偿范围;
– 评估机构要“中立”:如果征收方委托的评估机构给出的补偿价远低于市场价,您有权要求重新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
3. 常见误区:“政府说多少就是多少”?错!
实践中,有些征收方会用“文件就是这么定的”“别人都接受了”来压低补偿,但这是不合法的。如果补偿标准低于市场价,或未考虑百香果的实际价值,您有权拒绝签字,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三、征收中,百香果种植户最容易踩的“3个坑”,您中招了吗?
我们接触过不少玉林百香果种植户的案例,发现很多人因为不懂政策,稀里糊涂签了协议,导致补偿少拿几万甚至十几万。下面这些“坑”,一定要避开:
坑1:按“幼苗标准”补偿盛果期果园
百香果盛果期(3-5年)亩产值可达1.5万-3万元,而幼苗期仅几千元。有些征收方为了少给钱,故意将盛果期果园按“幼苗”或“挂果初期”补偿,每亩少补8000-12000元。
应对方法:保留种植记录(如购苗发票、施肥台账、销售合同),证明果园的树龄和产量,必要时申请专业评估。
坑2:“只补果藤,不补设施和预期收益”
百香果种植需要搭架、安装滴灌系统,这些设施成本每亩约5000-10000元。有些征收方只补果藤钱,对架子、灌溉设施“视而不见”,更不提“盛果期预期收益”(比如未来3年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78条规定,征收不动产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足额补偿”。设施投入和预期收益都属于“直接损失”,必须补偿!
坑3:“签了协议再给补偿标准”,空白协议不能签!
这是最危险的“坑”!有些征收方催促您“先签协议,补偿后面按最高标准给”,但协议上却不写具体金额、支付时间。一旦签字,后续想维权就难了。
铁律:任何协议都要“白纸黑字”写清楚:补偿总额、构成(土地、安置、青苗、设施)、支付时间、违约责任,没看到具体标准前,绝不签字!
四、信凯律所帮您争取合理补偿:玉林百香果种植户的“维权后盾”
如果您正面临玉林百香果征收,觉得补偿标准不合理、不知道怎么和征收方谈判,别担心!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团队,就是您身边的专业法律支持。我们深耕征地拆迁领域10年,处理过上千起农业种植补偿案件,其中就包括多起玉林百香果征收维权案例,帮种植户平均提高补偿30%-80%。
信凯优势1:懂广西政策,更懂百香果种植
我们团队有广西本地律师,熟悉玉林各县(市、区)的征地补偿政策,更了解百香果从种植到盛果期的投入产出规律。比如在2023年陆川县某百香果种植基地案中,征收方最初只肯给每亩8000元补偿(按幼苗标准),我们通过收集种植户近3年的销售记录(亩产值2.2万元)、设施投入清单(滴灌+架子共8000元/亩),申请重新评估后,最终帮种植户争取到每亩2.8万元补偿,提高了250%!
信凯优势2:全程陪伴,从取证到拿钱“一条龙”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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