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了两年,终于等到拆迁,补偿款数额也谈拢了,可到账时才发现,100多万的补偿款,到我手里只剩30万,剩下的都被村里几个‘有关系的人’分了!”
“老宅拆迁,补偿协议上写的是我和弟弟的名字,可弟弟偷偷把补偿全领了,现在人躲着不见我,这可怎么办?”
最近,我们信凯律所接到很多类似咨询:明明自己是被征收人,或者对补偿款有合法权利,结果补偿款却被一群人“瓜分”——有的是村集体截留,有的是亲戚争抢,有的是甚至和拆迁方串通的“第三方”冒领。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又气又急,却不知道该怎么维权。今天,咱们就好好聊聊“征收补偿被抢占”这件事,教您如何守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常见“抢占”情形,您中招了吗?
征收补偿被一群人抢占,不是单一情况,咱们先看看哪些人可能会“盯上”您的补偿款,您可以对号入座,看看自己遇到的是哪种:
1. 村集体或居委会“以集体名义”截留
这种情况在农村拆迁中尤其常见。比如,村里以“集体发展资金”“公共设施建设”为由,直接从您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扣掉一大笔,甚至只给您零头。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必须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安置、生活补助,不能随意截留挪用。如果您发现村集体扣留比例过高(比如超过50%),又没说明具体用途,就可能涉嫌截留。
2. 家庭内部成员“争抢”补偿款
老房子拆迁时,最容易引发家庭纠纷。比如:父母的老房,拆迁时补偿款被其中一个子女私自领走;兄弟姐妹共有的宅基地,有人背着其他人签协议、领补偿;甚至已经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发现补偿款被兄弟全占了,自己一分没拿到。这种“家务事”其实本质是财产权益纠纷,补偿款该归谁,得看房屋、土地的权属——谁是被征收人,谁就有权拿补偿。
3. 拆迁方与“第三方”串通冒领
更恶劣的是,有些拆迁方为了压低补偿成本,会找“第三方”(比如所谓的“中介”“代理人”)冒充被征收人签协议,或者把您的补偿款算到别人名下。比如,北京的李女士就遇到过:她名下有一处商铺,拆迁时,拆迁方说“商铺是违建,只能给少量补偿”,李女士不同意,结果拆迁方直接和李女士的前夫(早已离婚,无产权)签了协议,把补偿款领走了。这种情况下,不仅补偿款被抢占,连协议本身都可能无效。
4. “黑中介”或“关系户”以“帮忙”为由分钱
还有些人打着“能帮您多要补偿”的旗号,自称“有关系”“认识拆迁办”,让您签“委托协议”,承诺“多要的补偿分他一半”。结果,补偿款下来后,他们不仅拿走高额“分成”,还可能通过伪造材料、虚报面积等方式,让您陷入法律风险。最后,补偿款被他们分走大半,您自己还可能担责。
二、法律怎么说?您的补偿款该归谁?
很多人遇到补偿被抢占,第一反应是“他们凭什么拿我的钱?”其实,法律对征收补偿的归属有明确规定,咱们不用被对方“唬住”。
1. 谁是“被征收人”,谁就有权拿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简单说:
– 如果是城市房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是被征收人(夫妻共同财产除外,需共同签字);
– 如果是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有权拿对应补偿(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后,应分配给被征地农户)。
比如,您家的老房是父母留下的,但宅基地证上是您的名字,那您就是被征收人,补偿款该归您,兄弟姐妹无权私自领取。
2. 村集体截留补偿款,必须“公开、合理”
农村土地征收中,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但村集体必须制定分配方案,并召开村民会议公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涉及村民利益的“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且结果要向全村公示。如果村集体没开会、没公示,就直接扣留您的补偿款,您有权要求村务公开,甚至起诉村集体违法。
3. 他人冒领、私分补偿款,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如果是他人伪造您的签名、冒领补偿款,可能涉嫌《民法典》中的“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补偿款)。比如,前文提到的李女士前夫冒领补偿款,就属于“无权占有”,李女士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遇到补偿被抢占,这4步帮您维权!
补偿款被一群人抢占,别慌着吵架、拉横幅,那样可能激化矛盾,还可能让自己陷入被动。记住,维权要“有理、有据、有节”,按这4步走:
第一步:固定证据,别让对方“耍赖”
证据是维权的“弹药”,不管对方是谁,先把证据拿到手:
– 权属证据:房产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合同、户口本(证明您是被征收人或权利人);
– 补偿证据: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补偿协议(如果对方签了,想办法复印或拍照);
– 沟通证据:和对方(村集体、亲戚、拆迁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会议记录(比如村集体开会讨论补偿分配的录音);
– 付款证据:补偿款支付凭证(如果补偿款被转到别人账户,保留银行流水)。
比如,王叔叔发现村集体截留了他的土地补偿款,第一时间去镇政府复印了《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又找村会计要了村集体“补偿款分配会议记录”(对方不给,他就用手机偷偷录了和会计的对话),这些证据后来成了维权的关键。
第二步:协商沟通,先“礼后兵”
拿到证据后,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明确告诉他们:“补偿款是我的,你们这样拿走是违法的,请尽快返还。” 协商时注意:
– 找对人:如果是村集体截留,找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如果是亲戚争抢,找对方本人或家族长辈;如果是拆迁方问题,找拆迁办负责人;
– 留记录:协商时最好有第三方在场(比如村委会成员、亲戚),或者用录音笔记录(提前告知对方“我在录音”,避免证据无效);
– 亮底线:明确您的诉求(比如“要求村集体返还截留的50万补偿款”),不要被对方“拖时间”“和稀泥”的话术忽悠。
第三步:申请行政救济,让政府“管管”
如果协商不成,别犹豫,赶紧找政府部门“撑腰”:
– 村务公开申请:如果是村集体截留补偿款,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您可以向乡镇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村务公开”,要求村集体公开补偿款的收支明细、分配方案;
– 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是拆迁方问题,可以向征收部门(比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征收项目的审批文件、补偿协议、付款凭证等,看看对方有没有“猫腻”;
– 行政复议/投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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