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很多朋友咨询:“家里有两处宅基地,现在遇到政府征收,补偿只给一套房的钱,合理吗?”“祖辈传下来的老宅和后来批的新宅,算不算‘一户两宅’?能拿两份补偿吗?”
其实,“一户两宅”征收补偿问题很复杂,不是简单“给一套”或“给两套”就能解决的。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讲清楚:啥是合法的“一户两宅”?征收时补偿怎么算?遇到不公平对待咋维权? 最后再分享信凯律所帮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的真实案例,让您少走弯路!
一、先搞懂:啥是“一户两宅”?合法和非法差很多!
聊补偿前,必须先明确一个核心问题:您家的“两宅”到底合不合法? 这直接决定能不能拿补偿、拿多少补偿。
1. 法律上的“户”和“宅”是啥意思?
– “户”:不是指“户口本上有几个人”,而是以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为基础的“农户”。通常以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本为参考,一个户口本算一户(但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子女结婚分户后没批宅基地,仍和父母算一户)。
– “宅”:指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 哪些“一户两宅”是合法的?
别一听“一户两宅”就觉得违法!这几种情况完全合法,征收时必须给补偿:
✅ 情况1: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两宅”
比如上世纪80、90年代,农村宅基地管理不规范,有些农户通过合法手续(如村集体同意、乡镇政府批准)取得了第二处宅基地,后来没及时变更登记。这种因历史政策原因形成的“两宅”,不能算违法,征收时应按合法建筑补偿。
✅ 情况2:继承取得的“两宅”
老人去世后,子女通过合法继承取得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注意:继承的是房屋,不是宅基地)。如果子女自己已有宅基地,就形成了“一户两宅”。但继承的房屋是个人合法财产,征收时必须给补偿(比如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费等)。
✅ 情况3:合法审批后未及时登记的“两宅”
有些农户符合分户条件(如儿子结婚),向村集体和政府申请了新宅基地,也拿到了批准文件,但没来得及办理不动产登记。这种有合法审批手续的“两宅”,征收时按合法建筑处理。
✅ 情况4:因房屋买卖、赠与形成的“两宅”(需符合条件)
比如同村村民之间买卖房屋,经村集体同意、乡镇政府批准,且受让方无其他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形成的“两宅”也受法律保护。
3. 哪些“一户两宅”可能拿不到补偿?
如果是通过违规抢建、骗取审批、占用耕地等方式取得的“两宅”,比如:
– 未经村集体和政府批准,私自占用耕地建房的;
– 为了多拿补偿,在征收公告发布后突击抢建的;
– 已经“一户一宅”,又通过虚假材料骗取第二处宅基地的。
这些属于违法建筑,征收时不仅可能拿不到补偿,还可能被强制拆除。但要注意:即使建筑违法,房屋内的材料(如砖瓦、木材)属于个人财产,征收时应给予适当补偿。
二、“一户两宅”被征收,补偿到底怎么算?
如果您家的“两宅”是合法的(或部分合法),补偿标准可不是“拍脑袋”决定的,主要看这3个因素:房屋合法性、土地性质、当地政策。
1. 合法“一户两宅”:按“两处”分别计算补偿
只要两处宅基地及房屋都合法(或一处合法、一处因历史原因未登记但实际使用多年),征收时应分别评估、分别补偿,补偿内容和标准与“一户一宅”相同,主要包括:
🏠 补偿项目一:房屋价值补偿
这是补偿的“大头”,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简单说,就是您的房子值多少钱,就补多少钱(参考周边同类房屋交易价格)。
💰 补偿项目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
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您有使用权。征收时,会根据宅基地面积、区位、当地土地补偿标准等,给予使用权补偿(有些地方直接折算成货币或安置房面积)。
🚚 补偿项目三:搬迁、临时安置费
包括搬家费、过渡期租房费(如果选择产权调换,需要等待安置房建成期间的费用)、设备迁移费(如空调、热水器移机费)等,按实际发生或当地标准计算。
🏭 补偿项目四: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房屋用于经营)
如果您的“两宅”中有一处用于开小卖部、农家乐等合法经营,且能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征收时还需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按前三年平均利润计算,或按当地标准)。
🎁 补偿项目五:奖励金
很多地方为鼓励提前签约,会设置“签约奖励”“搬迁奖励”,比如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的,每户奖励5万元。合法“一户两宅”可以分别享受奖励(两处都算独立户)。
2. 部分“合法+部分违法”:合法部分补,违法部分酌情补
如果一处合法、一处违法(比如一处是祖宅合法继承,一处是抢建的违建),则:
– 合法部分:按上述标准全额补偿;
– 违法部分:若在征收公告发布前已建成多年,且是唯一住房,可能酌情给予材料补偿;若公告发布后抢建,一般不补偿。
3. 特殊情况:因“一户一宅”政策被“误伤”怎么办?
有些地方为了简化征收,直接“一刀切”:“一户两宅”只补一处。这其实是违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补偿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如果您的“两宅”都是合法财产,只补一处显然会降低生活水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全额补偿。
三、征收中常见“坑”:这些套路您要避开!
实践中,很多征收方会利用老百姓不懂法,设置各种“套路”压低补偿。信凯律师总结了这3个高频问题,遇到一定要警惕:
⚠️ 套路1:“‘一户一宅’是国策,两宅必须拆一处!”
真相:“一户一宅”是宅基地管理原则,不是补偿原则!合法的“一户两宅”是历史、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征收时应尊重历史事实,不能简单“拆一处”。
⚠️ 套路2:“你的第二处宅没证,就是违建,一分不补!”
真相:没证≠违建! 很多农村老宅因历史原因没有房产证(比如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已建成的,法律允许补办登记),只要能证明是合法建造(如老地契、村集体证明、历年缴费记录等),就应按合法建筑补偿。
⚠️ 套路3:“评估价就这么低,不签就强拆!”
真相:评估报告可以质疑! 如果您觉得评估价远低于市场价,有权要求评估机构解释、复核,甚至申请重新评估。征收方不能因为您不签约就强拆,强拆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遇到补偿不公?信凯律师帮您3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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