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地里那些正茁壮成长的青苗,更是咱们农民朋友辛苦劳作的希望。可当土地被征收,这些还没来得及收获的庄稼、蔬菜、果树苗,该怎么补偿?补偿标准又是怎么定的?最近很多山东的朋友都在问:“山东省征收青苗补偿费标准到底是多少?我的地能补多少钱?”
今天,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就帮您把“山东省青苗补偿”这件事掰开揉碎了讲清楚——从政策依据到计算方式,从常见误区到维权技巧,让您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的“青苗钱”该拿多少,遇到问题该怎么解决!
一、先搞懂:什么是“青苗补偿费”?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有啥区别?
很多朋友容易把“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搞混,其实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青苗补偿费,简单说就是国家对被征收土地上正在生长的农作物、苗木等“活财产”给的补偿。比如您地里种的小麦、玉米,蔬菜大棚里的青菜、西红柿,果园里刚挂果的苹果树苗,这些都属于“青苗”。
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的是土地上的“死财产”,比如房子、水井、大棚钢架、水泥路这些固定设施。两者在征收时会分开计算补偿,千万别让征收方“打包”给糊弄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您法定的、必须拿到的补偿,任何单位不能克扣!
二、山东省青苗补偿费标准:核心依据+3类计算方式,一看就懂!
很多朋友问:“山东省有没有统一的青苗补偿标准?” 答案是:有原则性规定,但具体数额由各市县制定。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21〕11号)明确:青苗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也就是说,青岛、烟台、潍坊、临沂等地的标准可能不一样,具体要看您所在市的政策。
不过,全省的“计算逻辑”是统一的,主要分以下3类情况:
1. 大田作物:按“产值”补偿,最多补2季!
大田作物就是咱们常见的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这类青苗补偿一般按“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计算,具体分两种情况:
– 短期作物(如小麦、玉米,生长期不超过1年):补偿1季的产值。比如当地小麦前3年平均亩产值1200元,那每亩青苗补偿就是1200元。
– 多年生作物(如药材、部分蔬菜,生长期超过1年):最多补偿2季产值。比如您种的是生长期2年的药材,当地平均每季亩产值3000元,那最多能补6000元/亩。
举个例子:济南某县征收张大哥家的2亩小麦地,当地小麦前3年平均亩产值1300元,那青苗补偿费就是:2亩×1300元/亩=2600元。
2. 经济作物:按“株数”或“亩产值”补偿,差异较大!
经济作物包括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等,这类青苗价值高,补偿方式也更灵活,一般由市县结合市场行情制定标准。常见两种计算方式:
– 按株数补偿:比如苹果树、桃树等果树,根据树龄、规格(树干直径、树冠大小)确定每株补偿金额。比如烟台某区规定:幼树期苹果树(1-3年)每株补50-100元,初果期(4-7年)每株补200-400元,盛果期(8年以上)每株补500-800元。
– 按亩产值补偿:比如大棚蔬菜,根据种植品种、市场均价计算亩产值,再补偿1-2季。比如潍坊某地规定:越冬西红柿大棚亩产值约2万元,青苗补偿按1季算,每亩补2万元。
注意:经济作物补偿一定要保留好种植凭证!比如购买种子、苗木的发票,种植照片,销售记录等,这些都是证明“作物价值”的关键证据。
3. 特殊情况:抢种、抢栽、违法种植的,一分不补!
这里要重点提醒大家:以下3种情况,青苗补偿费可能拿不到,甚至可能被处罚!
– 抢种、抢栽:在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后,故意在地里抢种作物、抢栽树苗的,一律不补偿!比如某村公告征地后,有村民连夜种了1000棵树苗,结果评估时全部认定为“抢栽”,一分钱没补。
– 违法种植:在基本农田上种果树、挖鱼塘,或者在禁止耕种的区域(如生态保护红线内)种植作物的,不仅不补偿,还可能被要求恢复原状。
– 超过合理密度:比如正常苹果树每亩种50棵,您非要种200棵,这种“密植”情况,评估时只会按合理株数计算补偿,多出来的部分不算。
三、山东省青苗补偿常见问题:您的疑问,答案都在这里!
Q1:青苗补偿费应该给谁?土地承包户还是实际种植人?
A:看情况!如果您是土地承包户,自己种植青苗,补偿费直接给您;如果您把地转租给别人(比如租给合作社种蔬菜),补偿费归实际种植人(合作社),但合同里另有约定的除外。
Q2:征收方说“全市统一标准每亩补2000元”,但我的大棚蔬菜成本就5000元,合理吗?
A:不合理!青苗补偿要“按实计算”,不能“一刀切”。如果您的经济作物实际投入高于当地大田作物标准,可以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作物价值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补偿。
Q3:青苗补偿款什么时候发?被拖欠了怎么办?
A:根据《土地管理法》,青苗补偿费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到位。如果征收方拖延、克扣,您可以:
① 向当地自然资源局或农业农村局投诉;
② 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③ 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催告,甚至提起行政诉讼。
四、为什么青苗补偿总“踩坑”?专业律师帮您避开3大陷阱!
很多朋友遇到青苗补偿问题时,要么觉得“补偿款不多,算了”,要么被征收方用“政策规定”“大家都一样”等话术糊弄,结果吃了哑巴亏。其实,青苗补偿看似简单,背后藏着不少“坑”:
坑1:标准“模糊化”,用“老政策”压低补偿
比如某县2023年已更新青苗补偿标准,但征收方仍用2018年的旧标准计算,每亩少补了800元。这种“政策滞后”的情况很常见,非专业人士很难发现。
坑2:评估“走过场”,故意低估作物价值
评估机构是征收方指定的,结果自然“偏向”征收方。比如把盛果期的果树按幼树期评估,把高档花卉按普通蔬菜计算,直接导致补偿缩水50%以上。
坑3:程序“不透明”,不让农户参与评估
很多农户直到拿到补偿款才知道“补了多少”,评估过程全程不参与,结果自然被动。其实法律规定:评估报告必须公示,农户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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