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是渔民的命根子,可我这船用了十几年,一直没办证,现在说要征收,一分钱不给,这可咋办?”最近,不少渔民朋友向信凯律所咨询类似问题——当“三无渔船”遇上征收,到底能不能拿到补偿?标准又是什么?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事聊明白,帮您弄清权利、避开坑。
一、先搞清楚:什么是“三无渔船”?它真的“一文不值”吗?
要谈补偿,得先明白“三无渔船”到底指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相关船舶管理规定,“三无渔船”通常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含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无船籍港的渔船。简单说,就是“没身份、没牌照、没户口”的渔船。
很多渔民朋友会问:“我这船虽然没证,但养活全家十几年,难道真算‘废铁’?”其实不然!“三无”不等于“无价值”。实践中,三无渔船的形成原因复杂:有的是早年政策不完善,办证渠道不畅;有的是地方监管宽松,渔民“默认”使用;还有的是小型渔船,因手续繁琐、费用高没及时办证。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不能一刀切认定为“完全违法”,征收时也应考虑实际投入和使用价值。
二、核心问题:征收三无渔船,到底有没有补偿?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答案是:不一定“一分没有”,但也不是“全额补偿”,关键看具体情况。
1. 法律怎么说?原则是“区分对待”
我国《渔业法》规定:“对违反规定建造、购置的渔业船舶,不予登记,并责令限期拆解。”但征收属于行政行为,需遵循“比例原则”——即便船舶有瑕疵,也不能完全剥夺渔民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也明确:征收三无渔船时,应结合船舶建造成本、使用年限、实际贡献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偿,而非简单以“违法”为由拒付。尤其是对历史原因形成、长期用于渔业生产的三无渔船,完全“零补偿”可能显失公平。
2. 实践中,哪些情况可能拿到补偿?
根据信凯律所多年办案经验,以下三种情况,争取补偿的成功率较高:
– 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三无”:比如船舶建造于2000年前,当时地方未强制要求办证,或因政策变动导致证件无法补办;
– 船舶实际用于渔业生产:有渔获记录、销售凭证、社区证明等,能证明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 征收前已主动申报或配合整改:比如地方政府曾组织“三无渔船摸排”,您主动登记并承诺补办手续(即便没办成),可体现“配合意愿”。
三、补偿标准怎么定?这4个因素很关键!
既然补偿不是“拍脑袋”决定,那具体标准看啥?目前我国没有全国统一的“三无渔船征收补偿标准”,主要由地方政府参照《渔业船舶检验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但核心离不开这4个因素:
1. 船舶本身的价值:材料、年限、大小是基础
船舶价值是补偿的“大头”,通常会参考建造成本(材料费、人工费)+折旧计算。比如:
– 材质:钢质船>木质船>水泥船,不同材质补偿价差可达30%-50%;
– 尺寸:船长10米以上的小型渔船,补偿一般高于5米以下的“小舢板”;
– 使用年限:一般按船舶设计使用年限(如钢质船15-20年)计算折旧,剩余年限越长,补偿越高。
> 举例:某地规定,钢质三无渔船(船长8-10米)按每吨2000-3000元补偿,木质船按每吨800-1500元补偿,再根据使用年限打5-8折。
2. 船上设备、渔具的价值:“配套”不能少
渔船不是“空壳”,发动机、渔网、导航仪等生产设备,也应纳入补偿范围。实践中,需提供购买凭证(发票、收据)或评估报告,证明设备实际存在和价值。比如:
– 发动机:按功率(马力)和品牌折旧,如50马力柴油机,补偿约3000-8000元;
– 渔网:流刺网、拖网等不同类型,按材质(尼龙、聚乙烯)和新旧程度补偿,每米约10-50元。
3. 停产停业损失:渔民“活命钱”得考虑
如果渔船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征收会导致“断粮”,这部分损失应予补偿。计算方式通常是前3年平均利润×停产期限(一般按6-12个月计算)。比如:
– 渔民老王靠三无渔船年均收入5万元,征收后停产6个月,可主张2.5万元停产损失。
4. 地方政策差异:“一地一策”要吃透
不同省份、甚至不同市县的补偿标准可能差很多。比如:
– 沿海渔业大省(如山东、浙江):对历史遗留三无渔船补偿相对宽松,部分地区会按合法渔船补偿标准的50%-80%支付;
– 内陆省份:可能更侧重“拆解补助”,比如湖南某地对主动上交三无渔船的,给予1000-5000元/艘的拆解补贴。
> 建议:及时到当地渔业部门、征收指挥部索要《征收补偿方案》,这是确定标准的“核心文件”!
四、为什么很多人拿不到合理补偿?这些“坑”要避开!
信凯律所接到的案件中,60%的渔民朋友因踩了以下“坑”,导致补偿缩水甚至拿不到:
1. 轻信“三无=零补偿”,放弃维权
有些征收方会以“你的船违法,一分钱没有”为由,吓唬渔民签字。这是误区! 如前所述,历史遗留、实际生产的船舶,完全有权主张补偿。
2. 没保留证据,“口说无凭”
很多渔民觉得“船就在那儿,还用啥证据”,结果征收时拿不出:
– 船舶建造证明(如造船厂收据、邻居证言);
– 生产记录(渔获销售台账、码头出入记录);
– 设备购买凭证(发动机、渔网发票)。
没有证据,评估机构可能按“最低标准”甚至“零价值”核算。
3. 签了“空白协议”或“不平等协议”
征收方催促签字时,说“先签后补”“大家都一样”,结果协议里补偿金额、项目都是空白,或写着“自愿放弃补偿”。一旦签字,维权难度翻倍!
4. 错过维权期限(复议/诉讼时效)
对补偿决定不服,需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很多渔民觉得“再等等”,结果错过时效,回天乏力。
五、信凯律师帮您忙:专业维权,让合理补偿不打折扣!
面对三无渔船征收,您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深耕拆迁补偿领域12年,处理过全国2000+渔船征收案件,帮无数渔民拿回应有补偿。我们的优势,您放心:
1. 专业团队,精准“拆解”政策
信凯律师团队由多名深耕行政法、渔业法的资深律师组成,熟悉全国30+省份的渔船征收政策。比如:
– 2023年浙江某地三无渔船征收案:我们通过调取地方政府2005年“渔业船舶普查档案”,证明客户船舶属“历史遗留未登记”,最终按合法渔船70%标准补偿,从最初8万提高到28万;
– 山东威海“渔船集群征收案”:代表17户渔民谈判,通过“船舶价值评估+停产损失核算”,平均每户多拿12万元补偿。
2. 全程指导,帮您“补足”证据
不知道怎么收集证据?别担心!信凯律师会:
– 指导您整理船舶建造、生产记录、设备购买等证据;
– 协助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征收项目合法性文件;
–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船舶价值重新核算(避免征收方“低价评估”)。
3. 谈判+诉讼,双管齐下维权
我们始终秉持“谈判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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