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种了5年的桃树,明年就要挂果了,现在说征地,一棵只给50块,这合理吗?”
“我家3年的樱桃苗,一亩地种了200棵,征收方说按‘幼苗’赔,连本钱都回不来,咋办?”
最近,很多果农朋友向信凯律所咨询征收三至五年果树苗补偿标准的问题。眼看着果树从幼苗长到即将结果的“关键期”,突然遇到征收,补偿标准却像“雾里看花”——有的说按棵赔,有的说按亩赔,有的甚至拿几年前的旧文件当依据……今天,咱们就用最实在的话,把三至五年果树苗补偿的事儿讲透,帮您搞清楚“该赔多少”“怎么争取”,避免辛苦钱“打水漂”。
一、三至五年果树苗补偿,到底按什么“算账”?
先明确一个核心:果树苗补偿≠“随便给点”,而是要结合“果树价值”“投入成本”“预期收益”综合计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而三至五年的果树苗,既属于“地上附着物”,也带有“青苗”属性(即将产生收益),补偿标准需要参考这几个关键因素:
1. 果树品种:不同树,价值差10倍都不止
您家种的是苹果树、桃树、樱桃树,还是核桃树、葡萄树?品种不同,补偿标准天差地别。比如:
– 经济价值高的果树(如樱桃、车厘子、阳光玫瑰葡萄):3年苗市场价可能就50-100元/棵,5年进入初果期后,单棵补偿可达200-500元;
– 常规果树(如苹果、梨、桃):3年苗约30-80元/棵,5年初果期80-200元/棵;
– 干果类果树(如核桃、板栗):生长周期长,3年苗20-50元/棵,5年苗50-150元/棵。
提醒:征收方若“一刀切”按“普通树苗”赔,您有权提供品种证明(如购买发票、种植记录),要求按实际品种价值补偿。
2. 树龄:三至五年是“黄金生长期”,补偿不能按“幼苗”算
果农朋友都知道:果树1-2年是“幼苗期”,根系浅、树冠小,主要成本是苗钱和人工;3-5年是“速生期”,根系发达、树冠成型,即将进入结果期,这时候的投入(肥料、农药、修剪人工)和未来收益(明后年挂果)都远超幼苗。
因此,三至五年果树苗的补偿标准,必须高于1-2年幼苗。比如某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明确:
– 1-2年苹果树:20-50元/棵;
– 3-4年苹果树:80-120元/棵;
– 5年以上苹果树:150-300元/棵。
如果征收方拿出“3年树苗赔30元”的标准,明显低于市场价和地方指导价,您完全可以拒绝签字。
3. 种植密度:不是“种得越多,赔得越多”
有的果农觉得“多种几棵能多赔钱”,在1亩地里密植300棵果树,结果征收方以“过度种植”为由,只赔“合理密度”内的数量。这合法吗?
分情况看:
– 若您按农业部门推荐的“合理密度”种植(如苹果树亩栽40-60棵,樱桃树亩栽50-80棵),全部按实际数量补偿;
– 若远超合理密度(如亩栽200棵),征收方可能只按“合理密度”计算,或对超密部分降低标准。
建议:提前保留当地农业部门出具的“种植密度指导意见”,或请专家出具证明,避免被“压数量”。
4. 地方政策:补偿“底线”看省级文件,“上限”看实际情况
我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果树苗补偿标准,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指导价,市县可在省级基础上浮动。比如:
– 《XX省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可能规定“3-5年果树苗补偿80-200元/棵”;
– 您所在县若经济水平高、果树市场价高,可在此基础上上浮20%-50%;反之,若文件多年未更新(如还是2015年的标准),您有权申请按“现行市场价”评估。
关键:补偿标准不是“一成不变”,要结合“当地政策+市场价+实际投入”综合判断。
二、这些“坑”,果农千万别踩!
实践中,征收方为了降低成本,常在果树苗补偿上设“套路”,信凯律所整理了3个高频问题,帮您提前避雷:
坑1:“按‘幼苗’标准赔,说你的树还没结果”
案例:河南周口的王大哥种了4年梨树,征收方称“没结果的树都算幼苗”,按30元/棵赔偿,而当地5年初果期梨树标准是150元/棵。
真相:三至五年果树苗虽未结果,但已进入“投产前期”,投入成本(苗钱、土地租金、人工、农资)远超幼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青苗补偿应按“实际投入”计算,不能简单以“是否结果”划分。
坑2:“只给树苗钱,不算‘预期收益损失’”
案例:山东烟台的李阿姨种了5年樱桃树,明年预计亩产500斤,市场价30元/斤,征收方却只赔树苗钱100元/棵,对“明后年收益”只字不提。
真相:虽然法律未明确将“预期收益”纳入青苗补偿,但三至五年果树苗的“即将投产价值”应体现在补偿中。比如通过评估“重置成本+培育成本+未来收益折现”,或参考当地“初果期果树交易价”,不能只赔“裸树苗钱”。
坑3:“用旧文件当依据,补偿标准‘过时’”
案例:河北保定的张大叔遇到征收,征收方拿出2010年的补偿标准,称“3年果树苗赔50元/棵”,而当地2023年已更新标准,3年果树苗最低120元/棵。
真相:补偿标准应“与时俱进”,若地方已出台新文件,必须执行新标准;若多年未更新,您可申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现行市场价”评估树苗价值(如购买同品种、同树龄果树苗的市场价+培育成本)。
三、补偿不合理?这3步帮您“多拿几万块”!
如果您发现征收方给的补偿远低于上述标准,别慌,也别急着签字,按这3步走,大概率能争取合理补偿:
第1步:拿到“书面依据”,看清“补偿怎么算”
征收方必须主动公开补偿标准文件(如《XX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评估报告(若有)。如果对方只口头说“一棵赔50块”,您有权要求:“请把文件给我看看,按哪条标准赔的?”
重点核对:文件是否现行有效?是否区分树龄、品种?是否包含“培育成本”?若文件过期或条款模糊,补偿标准就可能不合理。
第2步:收集“证据链”,证明您的果树“值多少钱”
补偿谈判的核心是“证据”,您需要提前准备:
– 果树价值证据:购买树苗的发票、收据,或当地苗圃同品种、同树龄果树的销售价格证明;
– 投入成本证据:近3年的肥料、农药、人工支出记录(如微信转账记录、收据);
– 种植密度证据:农业部门出具的“合理种植密度说明”,或邻居的证言(证明您未过度种植);
– 预期收益证据:当地果农同品种果树“初果期”的产量、价格记录(如合作社收购台账)。
第3步:找专业律师介入,避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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